□ 通讯员 赵霏
近年来,剑川县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在机构编制工作方面的新要求,从夯基础、厚氛围、提效能、抓检查、建制度等方面精准发力,不断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夯实理论学习基础。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多措并举,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持续推动文件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推动机构编制干部队伍成为行家里手、业务专家。
厚植政策宣传氛围。紧紧把牢“关键少数”,将《条例》等法规学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各级编委、编办领导讲话精神纳入县委编委会“第一议题”,加强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行学习研讨,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会、真用。2024年3月,经县委编委会审定,重新修订印发了《中共剑川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和《中共剑川县委编办工作细则》,以此着力提高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并将法治化宣传与业务办理有机融合,以工资联审、机构编制管理证变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及登记、用编前置审查等相关业务开展为抓手,积极宣讲解读机构编制政策,切实推动广大干部职工树牢机构编制法治思维,提升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提升规范管理效能。严明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主任办公会议、室务会议、县委编委会议议事原则,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和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机构编制事项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确保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循法而行、依法而治。积极完善与纪委监委、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从源头上把好机关事业单位“进出关口”,为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在领导干部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计划申报、系统内外调配干部、政策性安置和人才引进计划等方面,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坚决杜绝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严守机构编制底线。
抓实督查调研手段。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发挥监督合力,将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纳入巡察范围,结合机构编制核查、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等工作,切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大力清理整治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条条干预”行为等作为检查重点,提升各部门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有效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每年选取8个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对其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抽取5至8个事业单位进行法人年度报告实地核查。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动议论证相关规定,针对县委编委动议的机构编制事项和各部门党委(党组)动议提请的机构编制事项,深入相关部门听取问题、需求和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提供政策指导,形成以调查研究破解机构编制管理难题的工作格局。
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切实扎紧机构编制制度的“笼子”,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效,连通制度“笼子”高压线,让机构编制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不断优化完善制度措施,树立用制度管人管事导向,保障机构编制工作行稳致远。2023年9月,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制定了《剑川县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剑川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根据两个办法,已从县外择优调入教职工53人和医疗工作人员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