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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一老一小” 守护“朝夕美好”

——我州推进“苍洱阳光幸福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纪实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10/12 09:29

□ 记者 龚秋燕 杨艳玲 高正达

“一老一小”是牵动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针对全州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以及城市养老托育困难的实际情况,我州切实推进“苍洱阳光幸福工程”三年行动,结合实际创新打造农村“一老一小”幸福小院和城市“老幼共托”幸福社区,让人民群众“老有颐养、幼有善养”,托起全州“一老一小”稳稳的幸福。

打造结对帮扶陪伴新体系

人间烟火情,最抚凡人心。为统筹推进“苍洱阳光幸福工程”三年行动,我州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属地主抓、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县、乡两级党委坚持属地主抓,结合班子成员挂村安排,统筹推进所挂村“一老一小”工作。村(社区)党总支部划分“两委”成员分片指导联系各村(居)民小组,村(居)民小组党支部组织发动辖区党员开展结对帮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结对帮扶落实到位。

同时,压实关爱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政府支持保障、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开展探访关爱活动,让每一名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都有探访责任人。压实保障责任,加强帮扶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关爱服务专业化水平,完善“一老一小”救助保护机制,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充分保障“一老一小”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权益。

“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经常来看望我,特别是家里有什么困难,无论大事小事,他们都很热心地来帮忙。”大理市下关街道兴盛社区居民于接芸感动地说。

建设农村“一老一小”幸福小院新天地

针对农村老幼群体分散、需求较为单一的实际情况,我州加强阵地建设,充分整合现有闲置场所资源,坚持增设施、增服务、增幸福感,通过改造一个活动场所、配备一个幸福食堂、添置一批桌椅板凳、建设一间卫生厕所等措施,在每个村委会至少建设一个农村“一老一小”幸福小院。加强队伍建设和平台建设,联动各个部门,链接各类专业社会力量和资源,为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需求的关爱服务。

“我有85岁了,天天在幸福小院免费吃饭。现在生活越来越好,对我们老年人也越来越照顾。”南涧县拥翠乡安立村瓦车自然村村民吴世义老人高兴地说。

据大理州民政局养老服务和规划财务科科长杜娟介绍,目前,全州已建成321个幸福小院,开展关心关爱服务活动4.3万次。社会各界汇聚的力量温暖了农村的留守老人和儿童,让留守的他们不再孤单。

创建城市“老幼共托”幸福社区新模式

城市发展日新月异,面对城市社区老幼群体集中、需求多元的实际情况,我州聚焦“一老一小”开展需求调查,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需求清单”,并按“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进行分类。针对老年助餐、幼儿托育等群众意愿集中的“共性需求”,以服务覆盖为重点,科学规划建设养老、托育、儿童等服务阵地,提供“一站式”集中服务。针对上门服务、定期关爱等“个性需求”,建立健全第三方服务、志愿服务等工作机制,针对性地开展服务。

除此之外,我州还细化资源清单和服务清单,依托党群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参与“老幼共托”关爱服务,一体化打造综合服务阵地,提高服务的精准度、专业度、满意度,打造“15分钟养老托育服务圈”。目前,全州已为城市社区老幼群体提供助餐、日间照料、休闲娱乐、心理疏导、法律政策咨询、健康体检等系列服务8.2万次。

一老一小,一头连着“夕阳”,一头连着“朝阳”。“苍洱阳光幸福工程”三年行动的实施让“一老一小”的生活更加便捷和温暖。下一步,我州将继续围绕养老育幼需求,采取“政府补一点、村集体投一点、上级争取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持续推动“苍洱阳光幸福工程”走深走实,守护“朝夕美好”,用实际行动把“民生清单”变为老百姓的“幸福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