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仁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这是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得出的重大政治判断,也是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内在要求。提高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深化运用好党纪学习教育经验启示,进一步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以高质量纪律建设推动党的建设上水平。
推进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常修课,是培养“自觉的纪律”的重要途径,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把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要持续加强党的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将其作为进一步深化党的纪律建设的根本遵循,始终把牢党的纪律建设正确政治方向。要常态长效推进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运用好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以案促改学、以训助学等有效经验,引导党员干部在深学研读中弄清楚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运用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分领域、分层次加强纪律规定的解读和培训,进一步划出“红线”、标出“禁区”,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修养。
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各个方面。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我们党走好新征程的重要保障,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新时代以来党的各项事业得以顺利推进,离不开严明的纪律作保障;迈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更加需要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确保全党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合力。新征程上,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党员干部坚决反对“七个有之”、自觉遵守“五个必须”,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两个功能”,有效发挥“两个作用”。要进一步严明廉洁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坚决反对滥用职权、牟取私利的行为,始终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要进一步严明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在具体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更加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发挥好党的纪律综合功能。党的纪律具有教育、约束、激励等多重功能作用,需要在纪律建设实践中辩证把握、综合运用。新征程上,要始终强化纪律刚性执行,严肃查处忽视纪律、违反纪律的行为,以铁的纪律为保障,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更加有效遏制增量、清除存量,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党的纪律不仅是“戒尺”,同时也是“护身符”,应当在促进干部成长成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中发挥更大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认真履行纪律建设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履行协助职责,完善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具体化措施,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看待干部履职特别是抓改革促发展中的失误和错误,合理把握出于公心与源于私利、无心之失与有心之过、履行程序与破坏规则、探索实践与违法乱纪的政策界限,注重党员干部一贯表现、思想态度和影响后果,依规依纪作出处理,以精准规范执纪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
(作者单位:洱源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