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丁秀梅 张琴波
“摇号分房结果公示期届满,签订了合同、缴纳了相关费用后,52户申请户就可入住。”在宾川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业务人员向纪检监察干部介绍保障性住房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据了解,自2016年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以来,宾川县共建成保障性住房4274套,为6000多户、7400多人提供了安居之所,在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进城(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住房困难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如何严把审核关口、实施有效动态监管、让保障性住房真正发挥保障作用,不仅是关乎群众冷暖的大事,也是检验职能部门服务群众能力的关键。
对此,宾川县纪委监委着眼监督检查、政治巡察、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的保障性住房动态监管漏洞,认真分析权力运行中的违纪违法风险点,开展点题整治。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压实巡察整改及以案促改责任等方式,督促住建部门对明泉、阳光、金惠等5个保障性住房小区是否存在违规租住、购买保障性住房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并按照“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账式落实”的方式进行全面整治。通过整治,清理出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的租户53户、违规购买保障性住房3户,移送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3条。
宾川县住建部门针对清理腾退的53套公租房房源发出申请通告,对提交申请的361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公开公示226户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进行现场摇号分房。并根据监督意见,对《宾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围绕入住申请、审核审批、住房分配、租金管理、动态退租等重点环节,构建工作闭环机制,固化集中整治成果,进一步将群众“需求清单”转化为“满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