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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建立低保入户“四级联查”机制——

推动社会救助服务管理转型升级

作者: 来源:大理日报 时间:2024/11/15 09:11

□ 通讯员 杨琴

为进一步加强低保动态管理核查工作、确保低保政策的公正公平精准实施,我州建立“四级联查”工作机制,采取“上下联动、横向联通、队伍联抓、服务联心,普遍检查、重点审查、专项督查、动态核查”的方式,压实核查工作任务,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简化优化救助审核确认流程,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推动全州社会救助服务管理工作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方向转型升级。

推进“四联”夯实基础

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化水平

坚持高位统筹、上下联动。建立州级民政部门牵头、各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有关部门间的政策衔接、信息共享、救助资源统筹,健全分级负责制度,通过四级会商渠道暨四级现场研判会等形式,会商解决联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销号台账。

坚持党建引领、队伍联抓。组建以州、县民政局分管领导、社会救助科(股)和核对中心成员、基层民政助理员协理员为主体,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为补充的四级联查工作专班,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社会救助专业人才队伍。

坚持共建共享、纵横联通。建立全州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利用工作机制,依托数字大理建设,加快构建部门之间困难群众信息共享网络,提升数据利用效率,及时落实救助帮扶措施。

坚持强化意识、服务联心。增强救助关爱力度,实现惠民便民服务联心。

坚持问题导向抓“四查”

健全社会救助监管体系

严格工作制度、坚持普遍检查。通过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和入户走访等方式,重点排查社会救助对象“人卡同一”、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开展、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访制度、创新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模式等情况,普遍检查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低保备案制承诺制落实和违规领取低保、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等情况,动态核查落实“逢进必核”要求健全社会救助家庭核对机制以及在册州属国企改制人员的生存认证和资金发放等情况。

严格工作程序,坚持重点审查。按照社会救助申请办理工作流程,重点审查低保审核确认关键环节,加强对隐瞒实际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低保资格的违法行为的审查。对公职人员近亲属认定为低收入人口的进行100%入户核查,做到每年核查1次以上;对在册按月领取救助资金的低保、特困对象,按比例开展入户核查,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各县(市)结合实际建立核查在册救助对象人均金融资产制度。

严格工作标准,坚持专项督查。要求原则上每个县(市)核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街道)核查10户低保及特困对象、5户低保边缘家庭、5户一般农户,通过多种方式调查了解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低保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落实到位。州级开展部门间数据比对并向基层推送专项预警疑点数据,各地对照专项预警疑点数据开展专项核查,专项督查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情况、救助对象信息公示情况。

严格工作监督,坚持动态核查。建立健全低保动态核查、动态调整机制,认真落实入户调查制度,严格把好核查关,及时掌握低保户家庭经济的最新变化,对社会救助信访、舆情办理是否及时等情况进行督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畅通监督查处通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低保审核确认工作,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发生;对核对报告显示或省、州系统反馈的疑点数据和信访事项涉及人员进行100%入户核查,做到疑点数据处置和信访工作合规合法。建立州、县(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健全社会救助问题线索协查协办、直查直办、重点个案转办督办机制,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向低保救助资金“伸黑手”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净化社会救助领域政治生态。

今年1至10月,我州及时将符合条件的1.23万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动态调整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56万人。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6.83万人、城乡特困人员9957人,救助对象认定精准,群众对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满意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