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应良 赵振寰) 为贯彻落实长江春季禁渔期制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 5月23日,大理州与丽江市在金沙江干流开展禁渔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金沙江干流联合执法是大理丽江两地年度内的第二次联合执法,在省渔政执法总队检查组的督导下,联合执法分陆路执法禁渔和江面清江禁渔两个小组,陆路执法主要在集镇、码头及人员集中地进行发放禁渔宣传资料、张贴禁渔通告、检查集市及餐馆销售江鱼情况;江面执法主要是清江禁渔,清除江面所有网具,查处偷捕人员。
联合禁渔执法行动于5月23日8:30分两路从宾川县皮厂么下码头同步出发,在鲁地拉库区开展陆路及水路巡航禁渔,沿途清理销毁违法刺网3000米、地笼15个、长度约600米,收缴渔获物8.5公斤,活鱼放回原水域,死鱼作销毁处理。
此次联合执法禁渔行动在鲁地拉电站派人派船的支持下,共出动执法船只2艘、执法车辆7辆、出动人员28人。执法成果得到了省渔政总队检查组的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开创了禁渔工作的新举措,促进了两地交流学习,为今后交界水域渔政执法工作探索了新经验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