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3-0011 大理日报社出版权威性·影响力·责任感






2021年01月14日

剑川:“全链条”融合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 通讯员 庞晓丽

近年来,剑川县在巡察工作中探索建立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相关部室、派驻机构以及审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与双向反馈机制,确保各类监督高效衔接、形成合力,提升监督效果和质量。

巡前信息无缝对接。巡察前,县委巡察办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等部门征求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近三年来在廉洁自律、信访举报、项目、财务审计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并将各部门反馈的意见作为巡察中重点关注的内容,在开展巡察时进一步深入调查,保障巡察工作精准发力。

巡中工作相互借力。制定《关于加强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分别对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在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工作中负责的具体监督任务、职责内容作出详细规定。在进驻巡察期间,涉及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规等问题,巡察组及时与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进行沟通、咨询,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快查快办,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震慑效应。同时,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向被巡察党组织开列巡察期间立行立改问题清单和反馈整改清单,并将问题清单抄送负责联系监督被巡察单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县委巡察办、巡察组与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对整改问题是否全面、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等进行跟踪了解、督查督办,督促问题整改、推动问题解决。

巡后成果充分运用。县委巡察办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的沟通对接,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反馈,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并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