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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4日

祥云:千方百计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 通讯员 赵功修

祥云县总工会积极把握新时期工会法律维权工作的需求,做好工会法律维权工作,推进全县工会法律维权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履行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深入9户在档困难职工家中收集“五类”帮扶信息,对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完成在档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户户清”专项行动。慰问一线环卫职工和保安员、快递员等“八大群体”和“两新”组织的一线职工共计581人次,共计使用资金250500元;慰问抗疫一线防控人员175人,共计使用资金70000元;慰问县医院援鄂医疗队成员21人,共计使用资金105000元;大病临时救助3人,共计使用资金15000元。组织一线职工20人、县内疫情防控一线干部职工8人、优秀技术技能人才2人、灵活就业群体10人、乡村医生4人,共44人进行疗休养。2020年,省总工会对祥云县开展维权维稳的困难职工帮扶、工资集体协商、困难劳模慰问三个项目做绩效评价,通过开展核查,绩效评价组认为祥云县维权维稳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率达到100%。

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调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工商联、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召开了五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席会议,会议主要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后稳定劳动关系以及提升职工职业技能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就加强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对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作政策指导,确保依法用工,正确维护好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畅通职工的诉求渠道。就当前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点,建立分级预警制度,不断完善、磨合、协调运行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指导全县基层工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参与政府相关部门涉及职工利益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的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提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祥云县人民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在基层企业中,建立“三同时”制度,在组建工会的同时,同步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形成“职代会、集体协商、厂务公开”三位一体的维权模式。

做好到期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推进集体协商工作。2020年,各乡镇、园区、系统、行业工会督促辖区企业的集体合同履约监督工作小组开展好集体协商工作监督检查,检查重点为集体合同所明确的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后,及时向企业工会方和行政方反映,提出改进办法和措施,并形成集体合同履约情况监督检查报告上级工会。全县现有基层工会845个,覆盖法人单位1571个,会员35208人,建会率96.1%,入会率99%。2020年,祥云县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协议和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专项协议510份,覆盖企业1492个,覆盖职工24796人,其中区域性集体合同13份、覆盖企业521个,行业性集体合同13份、覆盖企业487个,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5.2%。

建立法律维权的长效机制。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律监督工作,参与县级劳动执法检查、视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开展“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法律服务行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农民工支付工作核查和年度考核工作。设立了困难帮扶、法律维权、职工信访等服务窗口,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10件。2020年10月22日,在祥云县就业扶贫百日提升行动暨转移就业金秋送服务(沪滇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县总工会工作人员到现场为农民工送出宣传资料600份,为50多位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