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共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大理市辖区内零散烈士墓需统一迁入大理烈士陵园集中安葬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葬零散烈士墓范围
大理市辖区内墓碑上刻有烈士墓字样的墓,主要集中在下关街道玉龙公墓、大理镇中和峰墓区。
二、公告时间
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9日。
三、迁葬要求
(一)在公告期内请以上范围内的烈士墓相关亲属尽快与大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办理迁葬手续。
(二)逾期未与大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迁葬事宜的视为无主烈士墓,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迁入大理烈士陵园。
联系地址:大理市下关街道关平路70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及电话:何先生(0872-2361195)
特此公告
大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