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9日22时40分,云龙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民警在大理州祥云县G56杭瑞高速下庄收费站公开查缉。当查至查弘钧驾驶的云D79X12轻型五菱仓栅小卡货车时,在其货箱内发现用蓝色蛇皮袋包装的大量伪装运输的手撕烟叶,经清点及称量,车内装有的手撕烟叶共有蓝色蛇皮袋包装的烟叶39包,净重961.5公斤;23时20分,查获刘红斌驾驶的云AQ773J轻型五菱仓栅小卡货车,在其货箱内发现用蓝色蛇皮袋包装的大量伪装运输的手撕烟叶,经清点及称量,车内装有的手撕烟叶共有蓝色蛇皮袋包装的烟叶46包,净重1136.0公斤。云龙县公安局依法将上述烟叶扣押。
请上述手撕烟叶持有人的单位或个人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云龙县公安局接受调查(地址:大理州云龙县诺邓镇果郎新区云龙县公安局,联系人:杨先龙,联系电话:0872—5520429),若逾期不来接受调查,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云龙县公安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