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档案是反映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进程的重要依据和见证,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印记,是学习和研究党的建设经验、掌握党发展规律的最可靠、最宝贵的财富。开展红色档案征集工作,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的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对全州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集中展览展示大理州离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怕牺牲、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和光辉事迹,大理州委老干部局面向全州各级组织及个人公开征集红色档案资料。
一、征集对象
(一)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社会各界组织团体、私营企业;
(三)离休干部(含已故离休干部和健在离休干部)个人。(离休干部名单及家属联系方式请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提供)
二、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三、征集内容
(一)文献资料。党史人物、革命烈士、劳动模范(省级以上)的生平事迹、传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题词(原件)、笔记、文集等资料。
(二)实物资料。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版本的党章、党旗、党徽,奖章、勋章、证书、工作证件、代表证件以及革命战争年代的实物(军服、肩章、臂章等)、票据(各时期使用的代币券、粮票、购物券等)、契约、生活用品、地图、牌匾、碑刻(拓片)、宣传品、旗帜、会标等珍贵实物资料。
(三)音像资料。与大理州历史有关的照片、图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四、征集要求
(一)所征集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准确,能展现我州各行各业高质量发展轨迹和成效,可为纸质、电子、照片、实物等载体形式。
(二)征集的图片未经加工处理,视频材料需进行光盘或硬盘备份,并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文字材料应为原件。
五、征集方式
(一)捐赠。捐赠的档案资料采用后,省委老干部局将向捐赠者发出感谢信和收据。
(二)复制。所有者不愿捐赠的,可采取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与移交人办理档案同意复制手续。
(三)对不愿捐赠、不愿暂借红色档案资料的离休干部及家属征求意见后对相关物件进行尺寸、外观收集拍照。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志立 杨丽梅
联系电话:2169749 2125966
联系地址:大理市下关街道人民南路18号大理州州级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中共大理州委老干部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