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施梅
“这个问题指向明确,巡察组掌握的信息也比较全面,可查性较强,建议立即按流程移交,将其与另一个在办案件合并进行查办,这样也有利于被巡察党组织及时规范管理、改进工作。”近日,永平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召开“组办室”会商会议,就巡察乡(镇)党委及下辖村党组织发现关于某村党总支副书记杨某某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确定以边巡边移方式推进案件查办、问题整改,进一步深化巡纪高效对接、深度融合,推动巡察监督工作提档升级。
为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强化震慑效应,永平县不断探索和深化巡纪协同配合方式方法,建立问题线索边巡边移工作机制,县委巡察机构就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可查性较高,以及问题比较敏感、证据容易灭失的问题线索,主动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沟通对接,通过“组办室”会商,及时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坚持边巡察、边移交,边查处、边整改,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做到严查快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永平县委巡察办副主任王昭雪介绍:“按以往工作惯例,问题线索都是巡察结束后才进行统一移交,周期短则十多天,长则一个多月。本次采取边巡边移的方式进行移交,从发现问题线索到移送办理只用了7天,问题线索查办的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都得到了大大提升,巡察震慑效应持续释放。”
据悉,建立问题线索边巡边移工作机制,是永平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强化协作联动的有益探索。同时,该县还制定印发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级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巡前廉情通报、问题会商研判、线索移交处置等各环节高效协作方法,推动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执纪体系。十三届县委巡察以来,共移交问题线索87件,其中边巡边移7件,巡中立案3件。
“我们严格落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工作机制,尤其注重边巡边移问题线索的分办和处置,并定期向县委巡察办通报进展情况。”永平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杨碧洁表示。
“通过不断探索和完善问题线索边巡边移工作机制,优化问题会商、线索移交和办理处置等工作流程,既保证问题线索的‘质’和‘量’,又突出‘巡’和‘查’的密切配合,让监督执纪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干部群众也从中真切感受到巡察监督的强力震慑。”永平县委巡察办主任高玉辉表示,下步工作中,将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始终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切实强化巡纪联动,找准症结、开准药方,提升巡察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