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向荣 范建伟
在巍山古城城东3公里处,有座山叫灵应山,山中有双塔坐落在松柏之间,挺拔俊俏,通体灰白,被誉为“浮屠削玉”。而这一形象生动的称谓就来自曾在双塔后圆觉寺里攻读过的明代廉吏、北京都察院御史雷应龙。
雷应龙,字孟升,号觉轩,明代蒙化府人。雷应龙从小失去父亲,家庭贫穷,由母亲和哥哥雷应阳抚养成人。雷应龙自小勤奋好学,但因家境原因,无力入私塾读书,只好经人说情到圆觉寺里去寄宿就读,《康熙蒙化府志·寺观》记述了这事:“弘治间郡人雷应龙读书于此。”
经过一番奋发努力后,雷应龙先于明弘治十七年(1504)在云贵乡试中考取举人,十年后,在正德九年(1514)考中进士,两年后,朝廷授予他福建莆田县知县一职。他在任时间,“询隐励操,以古循吏自期”,自励要效仿古代儒家奉公守法的规范来对自己进行约束。
雷应龙在莆田任上六年,梳剔政事,日夜操劳,提出了八条禁令,教化民众,拆毁供奉鬼怪的祠宇八百多处,仅留下祭祀文天祥和其他诸先贤的寺宇让人们供奉,以隆道化(布政莆田方良永《雷侯去思碑》)。经过他在任六年的治理,莆田县社会环境大为好转。他因治理莆田有方,政绩斐然,深得民心,于正德十六年(1521)擢升浙江道监察御史。
御史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官职,它的职责是专门对地方官吏进行监察纠举的事宜,督查那些朝廷和地方官的言行政绩是否做得合乎朝纲。这是一件非常难做好的事情,是得罪人的一个差使,它需要从事这项工作的官员首先得正直无私,刚正不阿,才能做到勇敢无畏,造福于民。雷应龙任御史职务的时间最长,他在这方面作出的成绩也是非常突出的,给后人留下了楷模的形象。
雷应龙在浙江道御史任上,恰逢母亲去世,他回乡奔丧服阙,期满后,他马上回京,朝廷改任他为广东道监察御史。在任期间,他依然是“首疏法尧舜,省无益,厚民俗,趋弊政,察奸欺等事”,深得百姓的爱戴。随后,他又升任北京都察院御史职务,上任伊始,他就“巡视光禄寺,则疏省无益,以昭圣德;巡视中城,则疏厚为民俗,以重根本;去弊政,以纾民困;察奸欺,以隆君道”,为巩固和加强明王朝的统治,他大胆采取了许多锐意改革的措施,受到嘉靖皇帝的赏识和重用,也时常遭受奸人的嫉恨和报复,而这也更坚定了他兴利除弊的决心。
嘉靖五年(1526),皇帝又命雷应龙去两淮当任御史,纠劾地方贪官污吏和屯集食盐的奸商,清查地方弊案,两淮的贪官污吏和盐商一听到雷应龙的名字,都收敛起贪赃枉法、鱼肉百姓的恶行。雷应龙所到之处“清积弊,豪强敛迹”。
后来,嘉靖皇帝日益沉醉于酒色,不理朝政,宦官就更加专权,有恃无恐,再加上连年不断的水旱灾害,弄得百姓苦不堪言。雷应龙看到此等现象,为了重振朝纲,治理国家,安抚百姓,他向嘉靖皇帝上了八条奏疏,即“务实学,亲大臣,放宫人,去无益,正礼乐,改编发,宥罪谪,均赋役。”八条奏疏涉及到国家政权的方方面面,体现了雷应龙治理国家的思想水平。
但是,此时的明王朝已经处于岌岌可危的腐朽时期,雷应龙的治国良策已于事无补了。一次,雷应龙到扬州巡查,朝中有个大官趁他不在之机,假借皇帝的名义到民间搜刮财物,他得知此事后上奏皇帝要求快速查办此人,可朝中专权的奸臣不但不上报,还包庇纵容此人。雷应龙得知消息后,一气之下,郁闷成疾,久久不能释怀,终因恚愤而死于扬州的官署中。
雷应龙去世后,他的遗体被送回蒙化,安葬于县城东南的鸡鸣山上,位于今黄栎嘴水库的东面。《明吏》里郎中张志淳称他是“可谓真御史”,就是对他绝佳的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