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州创优提质促发展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破解制约平安建设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进一步筑牢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全力推动平安建设工作实现破困突围、争先进位。州委平安办结合全州平安建设工作实际,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起草了《大理州平安乡村建设创优提质工作指导意见》,并报请州政府常务会议,九届州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为进一步推进现代科技和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提升政法机关科技应用能力,以智能化大数据支撑和赋能平安乡村建设,全力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州委平安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大理州基层社会治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为《大理州平安乡村建设创优提质工作指导意见》的配套性文件,该《实施意见》明确了“重点区域全覆盖、‘平安家庭’全覆盖、‘平安乡村’全覆盖、社会资源全联网、智能安防小区全覆盖”五条目标措施,力争在未来五年内,全面构建一张“全域感知、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视频监控安全网。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重点举措〉的通知》《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优提质工作推动大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深化平安建设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委、政府抓乡促村责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争创平安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平安乡村建设创优提质,建设更高水平更具质效的平安大理。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加强党对平安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把提升乡村平安建设能力作为主攻方向,把促进乡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标,通过平安乡村建设,实现维护国家安全、打击预防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社会自律规范等“四种能力”明显提升,刑事案件发案、突出治安问题、公共安全事故、黄赌毒等影响平安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促进乡村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平安村(社区)建设标准
1.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力。村(社区)综治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规范,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一村一辅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治保调解主任配备到位,志愿者、楼栋长、治安中心户、治安巡逻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健全,“党建+信息化+网格化+N”的治理模式不断健全完善。
2.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到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健全完善,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基础,发动基层党员、治保员、调解员、社区民警、网格员等力量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把群众身边问题就地解决好。当年度内辖区矛盾纠纷调处率100%、化解率90%以上,不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件。
3.特殊群体和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到位。对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信访重点人员等特殊群体和重点人员,做好分类、精准、综合施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精细化做好服务管理、帮扶救助、教育引导到位,杜绝漏管失控。
4.社会治安防范好。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有力,平安家庭、平安乡村、智能安防小区建设等系统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防范措施落实,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当年度辖区内无命案、无较大治安案件、无“村霸”、无黄赌毒、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无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未成年人“零犯罪”“零受害”。
5.村民自治作用发挥好。村务公开规范,村规民约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会议等自治强基作用充分发挥。积极开展院坝(楼宇)协商、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村(居)民参与议事协商能力明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不断增强。
6.平安宣传氛围好。深入开展平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居)民的平安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营造农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村民自治,倡导推进移风易俗,实现柔性治理,促进乡村和谐稳定。
(二)平安乡镇(街道)建设标准
1.组织体系健全有效。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实现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整合基层资源力量到位。乡镇(街道)平安法治办职能作用发挥明显,统筹协调、督促推动平安建设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到基层一线,积极争取利用各项相关政策与项目资金,推动开展平安乡村重点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2.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到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调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聚焦“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以网格化服务管理督促推动对突出矛盾纠纷的动态排查、合理分流、及时受理、精准施策、实质化解,深化诉源治理,提升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能力。
3.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到位。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完善,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流动人口双向管理机制健全,暂住人口及外出务工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乡镇(街道)主要出入口、复杂场所、重点敏感部位、农村集镇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开展治安巡逻常态化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率、整治达标率100%。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街道等建设卓有成效,当年度辖区内无命案、无较大治安案件、无黄赌毒、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无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无县(市)以上挂牌整治的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
4.特殊群体和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到位。针对特殊困难群体、流浪乞讨及智力障碍残疾人员、重点青少年群体、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艾滋病患者、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对象、吸毒人员、信访重点人员、突出矛盾双方当事人(因琐事口角、邻里关系、经济纠纷、家庭婚恋纠纷引发的当事人)、有肇事肇祸苗头倾向人员(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以及扬言报复等人员)、邪教人员、涉恐嫌疑人员等十二类特殊群体和重点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全,做到不漏管不失控。
5.各类案(事)件防范处置到位。年内未发生重大涉政类敏感案(事)件,未发生规模性聚访滋事、重大群体性事件、群死群伤和个人极端案(事)件,未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未发生规模性邪教案(事)件,未发生重大涉稳舆情炒作事件,未发生火灾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一次性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有铁路护路任务的乡镇(街道)未发生影响铁路安全运输案(事)件,未发生非法聚集上访。
6.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有力。聚焦“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大理实践在基层法庭、派出所、信访局(信访代办站点)、交警中队、司法所深化落实,夯实基层平安底座,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有质效的新路径、新模式。
(三)平安县(市)建设标准
1.全面落实平安建设创优提质工作领导责任制。把平安建设创优提质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人财物保障有力。
2.平安建设组织作用发挥好。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全面覆盖,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街道、平安单位等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社会协同有力,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3.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研判、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和多元化解等制度机制完善落实,构建大平安工作格局和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城乡全覆盖。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消防“一队一站”建设。全面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资金兑补到位,工作保障有力。
4.实有人口和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管控到位。不断完善实有人口和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相关重点领域的服务管理到位,社会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
5.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完善。雪亮工程建设全面实施,智慧安防系统有力推进、有效管用,打防管控一体化防控机制健全有效,社会治安乱点整治有力,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防范和惩治。
6.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每十万人命案发案率低于0.45,社会安定有序,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暴力恐怖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群体性案(事)件。
三、平安建设负面清单
(一)平安村(社区)建设负面清单
当年度辖区内发生以下负面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平安村(社区):
1.发生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案(事)件、大规模非法聚集活动、规模性邪教反宣活动,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的。
2.发生1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非法缠访、闹访、滋事扰民、滋事破坏事件的;发生其他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案(事)件的。
3.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火灾事故、食品和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爆炸、纵火、投毒等严重刑事案件的;辖区内发生1人及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
4.发生1起及以上命案的;因重大矛盾纠纷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
5.因对特殊群体和重点人员服务管理不到位或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不到位,导致引发不稳定事端,造成严重后果的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6.村(社区)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或刑事处罚的;平安建设工作被乡(镇)及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整改、挂牌整治或上年度被通报整改、挂牌督办未完成整改任务的。
(二)平安乡镇(街道)建设负面清单
当年度辖区内发生以下负面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平安乡镇(街道):
1.发生影响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敏感案(事)件、暴力恐怖案件、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大规模非法聚集活动、规模性邪教反宣活动和极端恶性案(事)件的。
2.发生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在重要活动场所、重点区域、敏感部位发生非法缠访、闹访、滋事扰民、滋事破坏事件的;发生其他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案(事)件的。
3.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火灾事故、食品和药品安全事故的;学校、医院内发生危害严重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投放危险物质等刑事案件的;辖区内发生一次性死亡2人及以上交通事故或年内累计发生亡人交通事故3起及以上的。
4.发生1起及以上命案的;因重大矛盾纠纷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
5.发生特殊群体和重点人员漏管失控,造成严重后果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6.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或刑事处罚的;平安建设工作被县(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整改、挂牌整治或上年度被通报整改、挂牌督办未完成整改任务未摘牌的。
(三)平安县(市)建设负面清单
当年度辖区内发生以下负面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平安县(市):
1.发生影响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敏感案(事)件的;发生恐怖案件的;发生大规模非法聚集活动的;发生敌对组织、宗教极端势力等策划、实施敌对活动或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事件的;发生邪教人员进京滋事、公开聚集滋事、大规模反宣活动和极端恶性案(事)件的;重大活动安保维稳一级响应期间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的;在国家重大活动、敏感时期发生在重要活动场所、重点部位滋事破坏事件的。
2.发生10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国家、省和州重大活动、敏感时期,在重要活动场所、重点区域、敏感部位发生非法缠访、闹访、滋事扰民、滋事破坏事件的;发生10人以上重复进京集体访,或滞留北京重复集体上访5次以上,或到县级以上(不含县级)超过50人的集体访;发生进京访100人次以上或到非接待场所上访人员20人次以上的;发生其他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案(事)件的。
3.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的刑事案件、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的;辖区内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交通事故或年内累计发生亡人交通事故5起及以上的。
4.辖区内刑事违法犯罪率高于全州平均水平且排前2位的;发生2起及以上或一案致3人及以上死亡命案的;每十万人命案发案率排名全省前20位的;每十万人命案发案率高于0.45的。
5.因特殊群体和重点人员服务管理不到位导致引发不稳定事端,造成严重后果的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突出,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以每万人案件数为准)、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数(以未成年人被害人每万人案件数为准)排名全省前30位的,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未成年人被害人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告人数3项指标按省级评价方式反向排名在全省前30位的,发生较大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存在毒品滥用问题,本地当年城市生活污水毒情监测反映出的毒品在污水中的浓度值,年度内连续3个季度上升的。
6.县(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或刑事处罚的;年度内平安建设工作被州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整改、挂牌整治或上年度被通报整改、挂牌督办未完成整改任务未摘牌的;因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执法过错案件的;因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及以上负面舆情事件的。
四、结果运用
(一)乡镇(街道)的平安村(社区)数量占比80%以上的,优先确认为平安乡镇(街道),县(市)的平安乡镇(街道)数量占比70%以上的,优先确认为平安县(市),并优先推荐为平安建设先进表扬对象。
(二)坚持县(市)级统筹,将平安乡村建设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的加分项,年内每建设成1个平安村(社区)加0.2分,每建设成1个平安乡镇(街道)加0.5分,建设成平安县(市)的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三)建设为平安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的,在省州“平安村(社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县(市)”建设活动中,优先推荐为省、州平安建设先进表扬对象。
(四)坚持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将平安乡村建设纳入平安大理建设、乡村振兴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把平安乡村建设创优提质工作作为年度平安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全面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平安建设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将平安乡村建设的任务和目标分解至有关责任主体,确保工作有力有序。
(二)突出工作质效。各县(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地区特色和基础条件,围绕平安乡村建设目标,细化工作方案,突出关键举措、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机制、预期成果等核心内容,确保平安乡村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栏、户外大屏等各种宣传渠道,全面推广平安乡村建设成效及成功案例,讲好平安故事,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各方力量,进一步增加全社会对平安乡村建设的认同度、支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