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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2日

坚决不给滥用权力者喘息的机会

□ 通讯员 赵磊

开栏的话

今年以来,全州上下紧紧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目标,坚持总体思路不变、行动内容不变、工作要求不变,全力推动清廉大理建设“十大行动”走深走实。

为更好地凝聚干群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即日起,本报开设“清廉大理大家谈”专栏,邀请广大读者畅谈认识看法、思路举措、经验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要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

善理疾者绝其源,我们应盯住“关键权力”,深入“关键领域”,运用“关键机制”,坚决遏制权力滥用。

坚决盯住“关键权力”,遏制权力滥用。反腐败事关人心向背、事关生死存亡,必须秉持“祛腐必净、除恶务尽”的决心,坚持紧盯“关键权力”开展“靶向反腐”。要加大政治和经济交织的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清除隐藏在干部队伍中的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等害群之马;坚决打击政商勾连、资本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的腐败行为;坚决查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对招投标、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容易发生“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环节加大监控力度,肃清各类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纠治“不尽职、不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思想颓废、麻木不仁”等“腐败倾向症”、严防“逃逸式辞职”问题;坚决惩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

坚决深入“关键领域”,遏制权力滥用。自古以来,群众对腐败问题深恶痛绝,必须坚持反腐为民、反腐惠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要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建立健全权力公开运行制度,让基层“微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持续保持惩治“微腐败”高压态势,从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入手,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让贪腐之念不敢有,贪腐行为无处藏,让人民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决运用“关键机制”,遏制权力滥用。腐败的滋生和蔓延,是权力失控和失范导致的,其中既有权力过分集中产生的问题,也有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到位产生的问题。换句话说,滋生腐败的土壤其实质就是不合理的权力配置机制。为此,要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就需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全面深化运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方针方略,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注重以案促改,加大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力度,让处于权力滥用边缘的干部及时醒悟、悬崖勒马;注重前移防线,健全风腐同查、同审、同析、同治工作机制,阻断由风及腐的演化链条;及时建立“行贿人信息库”,探索“行贿联合惩戒”机制;深化运用“纪巡审”联动机制,整合监督资源、统筹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效能。

大道如砥,大势如潮。我们唯有不给滥用权力者喘息的机会,才能确保反腐败工作没有“盲区”、不留“死角”,权力的运行才能安全、合理、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