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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7日

以管好“关键少数” 引领“绝大多数”

□ 施贵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委员会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清廉大理建设中,我州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深入实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以“四两拨千斤”之法,管好“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

“龙头怎么摆,龙尾就怎么甩。”“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身居要职,权力集中、掌握资源,他们的决策表态、言行举止对政治生态影响极大。若这些“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很容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因此,深入实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是清廉大理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

深入实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首先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破解监督“一把手”难题。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从而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各级党委要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此外,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

深入实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还要通过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破解同级监督难题。要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以令率人,不如身先。”深入实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更需要“关键少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并当标杆、作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