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迁入烈士陵园集中安葬管理和就地修缮方式,扎实做好零散烈士墓整修工作,在全市营造了“崇尚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关爱英烈”的良好氛围。
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大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零散烈士墓整修工作,成立了由市、乡镇(街道)、村委会工作人员零散烈士墓整修工作组,采取“一对一”负责制,通过逐村走访、逐户核实和核对档案等多种方式,全面摸排烈士纪念设施情况,开展烈士墓信息采集、摸底造册工作,全面核实辖区内的烈士纪念设施基本情况,确保登记不重、信息不错、不漏一墓一人。
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工作中按照“家属满意、烈士安息、群众赞同”的原则,充分听取烈士家属意见建议,结合民俗实际,制定了《大理市零散烈士墓整修工作方案》,对破土动迁、新建墓地、修缮标准等工作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墓碑规格、碑文内容,制定详细的集中安葬仪式方案,同时划定保护范围,设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
严格制度,加强管理。成立了大理市烈士陵园管理所,配备配齐人员,加强管理维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大理市零散烈士墓巡检巡查管护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人责任,保证有人定期巡查巡检管护,确保零散烈士墓整修工作取得实效。
(大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