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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2日

漾濞县推进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提升服务效能

本报讯(通讯员 张吉 郭军) 近年来,漾濞县坚持以“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之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为引领,加强项目审批监管,积极打造公平、公正、公开、清廉的项目审批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优化县域营商环境。

漾濞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项目”的理念,深入开展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通过阳光化操作,减少权力寻租空间,防范腐败问题发生。坚持制度为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责任单位主办、工作小组领办、领导小组会办”的模式,优化审批监管服务,强化要素保障。坚持政府投资项目先评估、后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细化重点任务措施清单,将任务目标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让每一个行业部门都清晰了解自己的“责任田”,切实将项目审批监管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在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漾濞县把严格用地预审、环评、节能等作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审核,建立项目动态梳理排查机制,在评估项目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以及项目资金等主要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基础上,持续加强项目实时监管,及时更新资金到位情况及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审批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与此同时,积极落实政府投资项目“黑白灰”三张清单制度,一律不新建、不审批“黑名单”项目,严格“白名单”项目前期审核,按规提级论证“灰名单”项目,确保项目审批科学、合理、高效。截至目前,全县共审批项目13个,有9个项目通过两个批次提级论证。

持续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投资领域制度规范“立改废”力度,提供优质备案服务,及时解读更新政策信息,加快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持续完善投资项目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优化涉企审批服务。截至目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29个。

同时,漾濞县紧盯“新形象工程”8个纠治工作重点,对审批的民生项目、文旅项目、基建工程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格项目审批和监管实施项目,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抓好项目谋划、资金申请和项目建设,着力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防止“新形象工程”,把更多精力集中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上,抓好工作落实,提升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