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盛朝 汪永林) 连日来,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平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在整治现场,县市场监管、县公安交警执法人员检查了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户是否按照要求建立进销货台账、履行进货验收制度,电动自行车是否有合格证和3C证书,蓄电池、充电器是否配套一致,是否存在销售未获得3C认证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上路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还积极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把质量安全关,引导经营主体增强责任意识,守法经营,坚决杜绝拼装、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经销商户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经销商户通过记录台账实行进货查验及入库验收,彻底消除潜在的风险隐患,确保产品的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现场检查经销商户的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等制度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和纠正,并提醒购车群众及时到车管部门进行机动车登记上牌,不得无证驾驶,骑乘电动车要戴好安全头盔,确保安全、文明出行。
今年以来,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平县公安交警大队先后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84人(次),排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96户(次),开展约谈提醒告诫14户(次),责令改正16户(次),发放《告知书》14份,签订承诺书10户(次),对2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4批(次),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行政约谈。
下一步,永平县将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非法改装上路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