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武华) 弥渡县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环保意识,通过严把宣传、审批、执法、信访落实回复、节能减排五关,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加大环保宣传。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报刊等媒体和标语、宣传单等媒介,广泛开展环境保护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农村、进厂矿企业“六进”宣传活动,不断加大以环保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维护环境知情权,鼓励公众参与,加强舆论监督,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形成社会普遍关心和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二是严把环评审批关。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把好准入关,从源头上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目前,九顶山铜钼矿开发项目环评已通过省专家评审;金宝山铂钯矿开发项目环评工作正抓紧进行。近年来,共审批项目10个,另外省级审批项目1个、州级审批项目1个,坚决杜绝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布局调整,合理产业布局,促进产业升级,实现污染物总量的削减。
三是严格环境执法关。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采取定期不定期深入县内矿山、砖瓦、亚麻、大蒜加工等各排污企业和建筑施工现场,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大环保执法检查和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对故意违反、屡查屡犯的3家违法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四是落实环保信访回复关。为及时受理群众对环境问题的投诉和处理环境突发事件,该县及时开通了环保投诉电话———12369。对人民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针对有关空气、水、烟(粉)尘污染和噪声扰民等群众举报或来信来访的热点环境问题,环境监察大队及时认真查处,并做到件件有回复。针对人民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认真记录、现场调查取证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五是严格实施“节能减排”关。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制定弥渡县总量控制实施意见和总量减排指标分配方案,分解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到企业,并与重点企业签订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确保2010年实现国家“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全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50吨,化学需氧量削减60吨。
此外,该县还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结合“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和“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水、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和农村“洁美工程”的新农村建设,紧密围绕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县50%以上村庄基本实现“三清四化”(家园清洁、村庄清洁、道路清洁、道路硬化、房前绿化、庭院净化、环境美化)目标,帮助治理农村脏、乱、差问题,积极指导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