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桑玉成
制度的形成离不开具体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制度,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习近平同志指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
制度自信体现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人们对一系列体制机制安排的赞成、支持、拥护,以及自觉在制度框架内谋事干事。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说,制度自信表现为对这一制度体系的积极认同和评价。制度自信虽是一种主观心理状态,但建立这种自信却不只是主观努力的结果,而需要坚实的客观基础。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和拥护,正是源于这一制度行之有效,是符合中国实际、能保障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好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实现民族复兴的历史进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的,体现了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正确把握,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弘扬,对人类其他社会制度和发展经验的吸收借鉴,以及对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有效解决我国现实问题、促进生产力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团结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既支持改革试点、鼓励基层创新,又注意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将其上升为行之有效的制度,巩固和保障改革成果。改革不是单个领域体制的调整和修补,而是各方面体制与制度的创新;不是某个领域体制改革的单向推进,而是各领域、各层次改革的系统推进;不止步于改革体制机制,而是着眼于制度聚合与集成,形成总体性的制度成果和制度文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实践不断变化发展,制度则具有相对稳定性。随着时间推移、形势变化,一些具体制度总会存在与实践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之处。这就需要不断对制度进行调整,以保持其对社会发展的适应性。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国情复杂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在构建和完善制度方面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更不能听信他人的指手画脚。我们需要在实践中反复摸索,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将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益做法固定下来,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制度更富生命力,让制度本身的功能和优势更充分地发挥和展现出来。
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需要不断拓展制度完善的空间,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功能和优势更加彰显。用制度建设巩固改革成果,也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激发改革动力。通过完善制度来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让制度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社会充满生机活力提供重要保障,为国家与社会创新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完善制度要始终把握人民利益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制度保障人民参与改革发展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制度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为制度自信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作者为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
(转载自9月20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