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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土地实现占补平衡

2008-06-25 阅读: 出处:大理日报A2版 作者: 编辑: 
 

采访手记

      今天是第18个“全国土地日”。
      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不可再生资源。近年来,我国实施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把土地保护列入三大基本国策之列。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
      5年来,我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立足全州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大项目、大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按“有保有压、保障重点”的原则,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完善工作措施,千方百计地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做到了土地动态的占补平衡。
    我州地处云贵高原与横断山脉结合部,云岭、怒山两大山系纵贯全境,山地面积占全州国土面积的92.2%,地质环境十分脆弱,是全省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之一。为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我州各级各相关部门,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对地质灾害进行防范,并认真做好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预案,预案在2006年云龙县旧州镇鲁庄“7·17”特大型泥石流灾害、漾濞县平坡镇高发村“9·15”中型泥石流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确保全州矿业经济持续增长,加快培植矿业支柱产业和工业强州的步伐,从2007年起,我州加大了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力度,制定了《大理州矿产资源整合方案》,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大并小、以优并劣,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要求,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逐步实现全州资源优化配置,使矿山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善,增强了矿产资源对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由于出色的工作业绩,大理州国土资源局受到了省政府的高度评价。在全国第18个“全国土地日”到来之际,记者专门就我州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采访了大理州国土资源局。从以下几篇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近几年来我州在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同时也感受到土地在保护与利用中的诸多矛盾。“保护土地,人人有责。”希望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单位,都来维护、珍惜我们脚下的土地。保护土地,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珍爱土地,就是心中想着子孙!

我州土地实现占补平衡

    本报讯(记者 涂序波) 记者近日从大理州国土资源部门了解到,由于我州各级各相关部门在土地整理工作中,做到了机构健全,政策措施到位,项目争取力度大,全州土地整理工作成效显著,做到了占补平衡,且补大于占,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现耕地保护目标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在项目、资金、队伍建设等方面全力保障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实施。州、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履行“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在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组建了州、县两级土地开发整理机构,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提供了队伍保障。在编制非常紧缺的情况下,2007年8月,州人民政府专门下达公务员编制8名,成立了大理州国土开发整理中心,大理市等7个县市成立了土地开发整理机构,全州国土资源系统从事土地开发整理的工作人员近50人;同时,完善了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国务院有关政策和国土资源部《关于适应新形势切实搞好土地开发整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指导下,结合全州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实际,州人民政府于2007年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意见》和大理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今年5月份又出台了两个配套文件,要求所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必须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施工监理制等制度,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
    在实施好州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同时,州委、州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地向国家、省争取投资项目,州人民政府州长两次带队到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专题汇报工作,争取到了以大理市15万亩基本农田整理和祥云县16万亩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为代表的重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004年至2007年,全州共争取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59个,项目总规模640142.95亩,计划新增耕地面积74631.42亩,预算总投资94165.61万元;其中,已实施项目42个,项目总规模219648.15亩,计划新增耕地面积54279.74亩,预算总投资28534.22万元,到位资金28064.1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为做好补充耕地工作,保护和提高项目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全州耕地占补动态平衡作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服务意识 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本报讯(记者 涂序波) 5年来,我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有保有压、保障重点”,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千方百计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开发整理耕地44.6万亩,新增耕地面积9.3万亩,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补大于占,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基础资源保障,受到省国土厅的高度评价。
    依法依规超前做好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审核、评审、听证和批准实施工作,积极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完成好国家、省的重大建设项目涉及我州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州各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顺利报批。
    积极组织上报了303个项目(批次)建设用地,面积74895亩,其中农用地56265亩,农用地中耕地41190亩。优先保证了重点建设项目、产业政策鼓励发展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中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5年间,全州城镇新增建成区面积20.5平方公里,城镇化率从21.5%提高到27.5%,城镇化建设用地得到切实保障。祥云至澜沧江公路(大理段)、大理至丽江铁路(大理段)、大凤公路、大理飞机场扩建,我州境内澜沧江、金沙江水电资源开发等一批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报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了国家、省、州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还先后启动实施了73个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开发整理耕地44.6万亩,新增耕地面积9.3万亩,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补大于占,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了国土资源后续保障能力。
    坚持在全州不断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有关规定,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业用地供地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最低价标准,全面推行招、拍、挂出让制度,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调控能力明显增强。5年来,全州共出让国有土地4750宗,面积20867.07亩,收取土地出让金35.12亿元。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全面开展和不断深化,实现了土地资产的增值,为城镇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5年来,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明显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保护和保障的关系得到了正确处理,“有保有压、保障重点”的原则得到了贯彻,为全州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资源保障和作出了积极贡献。

科学整合 布局合理 严格审批

我州矿产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本报讯(记者 涂序波) 自去年起,我州采取科学整合,布局合理,严格审批等方法,使矿产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为加速工业强州步伐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为确保全州矿业经济持续增长,加快培植矿业支柱产业和工业强州的步伐,尽快实现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要求,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相关政策规定,从2007年起,我州加大了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力度,制定了《大理州矿产资源整合方案》,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大并小、以优并劣,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要求,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逐步实现全州资源优化配置,使矿山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善,增强了矿产资源对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一是引进或组建大而强的矿业集团进行整合。引进云南铜业集团对弥渡祥云九顶山铜钼矿、金矿实施了统一规划和开发。由祥云飞龙公司、中国华力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同出资1亿元组建具备资金、技术优势的大理矿业勘查开发公司,对剑川金山桃铅锌矿区、洱源右所腊坪钛矿区进行了整合。引进云南冶金集团对鹤庆县全县铝土矿探矿权实施了整合。二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对祥云、宾川、弥渡县的小煤矿以及弥渡县黄矿厂锰铁矿、鹤庆小天井锰矿进行了整合。三是在矿业权审查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和矿山企业最小规模限制,对不符合规划、规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查上报、审批和年检。整合工作开展至今,我州已完成了祥云县云南驿镇、宾川县周城镇重点煤矿区、弥渡县苴力煤矿区、弥渡县黄矿厂锰铁矿区、剑川县金山桃铅锌矿区、洱源县右所腊坪钛矿区、鹤庆县松桂铝土矿区、鹤庆县小天井锰矿区的资源整合工作任务,完成了整合后的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通过实施资源整合,全州探矿权减少18个,采矿权减少44个。
     通过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切实解决了我州矿山布局不合理、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影响安全生产等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了资源配置,初步形成了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矿山协调发展的矿山开发新格局。

 采取七大措施  我州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扎实有效

    本报讯(记者 涂序波) 近几年来,我州采取7大措施,使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扎实有效,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州山地面积占全州国土面积的92.2%,境内群山起伏,江河纵横,山高坡陡,地质环境十分脆弱,是全省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之一。易发生和较易发生地质灾害的乡镇占全州乡镇总数的77.2%。
    为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得到有效保护,在地质灾害防治中,我州一是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机构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政府与县市有关部门建立了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管的完善体系,并把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运用到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中;二是制定了《大理白族自治州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每年各级都根据实际,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三是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成立了州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健全了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抢险救灾的组织机构,明确了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州、县、乡三级分别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对地质灾害防治实行综合的协调管理;四是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每年汛期及时发布全州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五是进一步规范地灾危评工作。规范了建设项目用地和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制度,指导、监督用地单位和矿山企业做好用地、采矿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六是积极实施、申报地灾治理项目。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共投入治理经费近5000万元,治理滑坡31处,泥石流沟51条,先后实施了南涧县城后山,永平倒流河杉阳街子房河,大理苍山十八溪的莫残溪、阳溪、桃溪、白石溪、黑龙溪等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组织完成了漾濞县城(雪山河流域)泥石流治理、大理市苍山东坡大理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七是抓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运用。完成了8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已完成县市域地质灾害调查的县(市)按相关技术要求编制了调查成果报告,建立了地质灾害信息系统。今年又对洱源、剑川、祥云、鹤庆4个县的地质灾害进行了调查与区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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