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农合” 群众实惠多
——改革开放30年我州卫生事业发展回眸
家住南涧县乐秋乡麻栗村委会刘家上社的刘增科,于2007年南涧县刚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按规定以户为单位交了共40元的参合费。真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之后不久,刘增科感觉腹部不适,当日到县医院就诊,确诊为肝硬化,于9月22日转州医院治疗,共住院19天,花医疗费4255.05元。这对于家中仅有两个劳动力的刘增科户无疑是个天文数字,给他们家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的负担。
出院后,县新农合办即通知刘增科拿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州医院的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及转院审批表去办理报销手续,按有关政策,县新农合办为他核销医疗费1123.52元。刘增科拿着报销出来的钱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他高兴的说:
“以前,我们农村人常说一句话‘死得病不得’,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太好了,像我这样的大病都能治得起,还不影响我们家的生产生活,真是‘不得病我帮别人,现在我得病,别人帮助我’啊!”当县新农合办工作人员告诉他,2008年的参合费又开始收缴时,刘增科爽快地说:“我回家后就马上到村委会去交钱办理2008年的新农合。”
刘增科的经历就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州医疗卫生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的一个缩影。
改革开放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我州切实把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以项目为龙头,狠抓基础设施建设,突出重点疾病防治,全面推进农村卫生改革,加快人才培养,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在全州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卫生事业正朝着全面、协调、可持续方向健康发展。
2003年,我州弥渡县、宾川县被列为国家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2006年大理、云龙、鹤庆3个县市列入国家首次扩点县市;2007年起,祥云、南涧、巍山、漾濞、永平、洱源、剑川7个县列入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2006年5个县市参合人数122万人,参合率达87.15%;2007年全州12县市参合农民267万人,参合率为90.15%,超过全省平均参合率4.01个百分点。2008年参合农民276万人,参合率达92.6%,高于全省平均参合率2.8个百分点。
我州采取措施,确保贫困人群参加合作医疗,民政部门积极为贫困人群缴纳参合费用,仅2007年、2008年就为贫困人群缴纳209.5万元参合费;为了让农民群众得实惠,2003年~2008年6月,全州共筹集新农合资金28525.23万元,全州共有1110.76万人次得到门诊补偿,门诊医疗总费用24507.89万元,门诊补偿费用6774.26万元,人均补偿6.10元,实际补偿比例达到27.64%,有32.15万人次得到住院补偿,住院医疗总费用56676.44万元,住院补偿费用18068.65万元,人均补偿562.01元,实际补偿比例达到31.88%,新农合基金用于农民群众补偿达2.48亿元。
州卫生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从2008年起我州参合农民开始享受90元/年的合作医疗补助。新方案实施后,我州新农合资金达到2.5亿元;村卫生所门诊补助标准提高到35%—40%,乡卫生院门诊补助标准提高到30%—35%,门诊封顶线提高到200元;在乡、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均有所降低,而补偿比例大幅度提高。在乡卫生院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60%—70%,县级医院提高到50%—65%,县级以上提高到30%—35%;住院补偿的封顶线也显著提高,由过去的6000元左右提高到15000—20000元。按照去年的资金使用比例计算,今年我州参合农民从新农合中将得到2亿元左右的补偿。我州新农合工作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普遍认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和政府为农民群众办的又一件大实事、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