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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北京公共场所禁烟叫好

2008-05-08 阅读: 出处:大理日报A1版 作者:闻伟泉 编辑: 
 

 

    据《京华时报》报道,3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医疗机构的室内区域,商业、金融业、邮政业和电信业的营业厅,公共汽车、出租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售票厅、室内站台等十类场所禁止吸烟。笔者为北京市的这一举措衷心叫好!
    被动吸烟也被称为“二手烟”,“二手烟”与直接吸入的烟相比,某些致癌物含量更多,卫生部今年发布的《2007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显示,我国是世界上烟民最多的国家,有3.5亿人吸烟,并因此制造了5.4亿被动吸烟者,其中15岁以下儿童有1.8亿。每年死于被动吸烟的人数超过10万。每一个凋零的生命,就是一条拒绝被动吸烟的重要理由,然而,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规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法规。
    2008年是奥运年,中华民族将以“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为主题,举办一届前所未有的绿色奥运会。我们为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在十类公共场所禁烟感到由衷的欣慰,为绿色奥运作出的努力表示深深的敬意。笔者呼吁,有关部门尽快着手制定《公共场所禁烟管理条例》,同时倡议更多的人行动起来,自觉加入到公共场所禁烟的行列中,为在世人面前展示中华文明形象,为绿色奥运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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