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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送戏下乡有奖励”所想到的

2008-04-02 阅读: 出处: 作者:施剑羽 编辑: 
 

    据《云南日报》3月22日报道:“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丰富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切实解决边疆‘五难’中看戏难等问题,腾冲县委宣传部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鼓励全县专业和业余文艺团队开展送戏下乡活动,规定每下乡演出一场补助500元车旅费,凭所到乡镇加盖公章的演出证明,即可到宣传部领取”。该措施出台后,腾冲县的一些文艺团体纷纷争相编排以宣传十七大精神为主线的歌颂党、歌颂祖国、反映家乡、歌颂全县农村中涌现出的新气象、新变化和先进典型为内容的文艺节目,这些节目下乡演出后深受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喜爱。
    由此,笔者在想,与腾冲县相似,我州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山区和半山区各族群众,由于受到历史和经济发展以及交通环境条件等多方面的制约,群众的文化生活还较为贫乏,看戏难、看较高水准的文艺演出难,特别是看贴近基层农村生活题材的戏更难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有鉴于此,笔者建议我州和各县(市)有关宣传文化部门也能从我州和各县(市)的实际出发,制定出诸如腾冲县“送戏下乡有奖励”的类似措施,为州内各级各类专业和业余文艺团体长年或不定期地开展送戏下乡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以彻底改变以往那种每年都由有关部门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而集中在某地搞“三下乡”活动期间,一些文艺团体争相“扎堆”下乡所形成的“火爆”态势,而活动过后却又冷冷清清以致于难觅文艺团体踪迹的尴尬局面。
    当然,在制定相关的“奖励”或者“资助”办法时,一定要从我州和各县(市)的实际情况以及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艺术形式、财政保障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达到用有限而又必要的“奖励”或资助经费,推动和促进“送戏下乡”、“送文化助农、富农、乐农”的真正目的,从而让各族农民群众在特定的精神文化生活氛围中,充满创造力地齐心协力共同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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