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个标题,先就想起早年听过的几句顺口溜:“镶金牙的爱笑,穿皮鞋的爱走街道,戴手表的爱呼口号,抖草抖草,你莫见笑。”这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事了,那时国家还不怎么富裕,生活水平比较低,普通老百姓能够买双皮鞋穿,那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能戴块手表那更是一般人不敢想象的,镶金牙呢,那就像眼下的女士们花大钱去整容一样,是属于精神享受范畴的事了。
所以那种年代,谁要是拥有这几样东西,就特别招人眼目。有的人也就常以镶金牙、穿皮鞋、戴手表为荣耀,一旦过上那种日子(摊到现在,该叫“小康”吧?)也就忍不住在人前人后亮个相,“抖草抖草”,惟恐别人不知道。于是镶了颗金牙的,可笑可不笑都喜欢张张嘴亮亮牙齿;穿上皮鞋的,有事没事爱上街溜达溜达;戴了块手表就盼望着举手(那时候爱开群众大会,会到高潮就常呼喊些打倒某某某或奋勇前进之类的口号,呼口号就得举举拳头。)的机会多一些,也算是人之常情吧。
而偏偏那个年代,大多数人温饱尚且有虞,享受不起那些东西,对他们来说,这种行为不仅是精神的奢侈,也是物质的浪费。这种人既没有市场,也不大受欢迎。对这种张扬华贵、显示富有、炫耀不同凡响和高人一等的行为,大理乡人往往不大以为然,于是,好事者就编了这几句顺口溜加以调侃。
由此可见,大理方言“抖草”一词,是普通话炫耀、显摆、张扬、卖弄等词的综合义。你看,大理方言词的含意丰富不丰富?值不值得玩味?
现如今,社会进步了,时代变迁了,物质生活提高了,观念也变了,镶金牙要么叫“土条”、要么叫俗气,再不然就是牙齿有病!而穿皮鞋,跟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上山放牛放马的人穿双草鞋没什么两样;手表嘛,更是地摊上三五块钱就可以买得到的,谁还稀罕?
不过你还别说,“抖草”这种行为倒是不因物资生活的提高而绝迹,因为它是“精神”的东西,它是行为、它是德性、它是习气,所以,只要五颜六色三六九等人存在,它就会存在。
比如村子里那位小学毕业没考上初中的“二杆子”,在乡里漂游浪荡了几年,不知怎么的成了包工头,几年间就发了,盖了水泥楼,买了小轿车,金戒指比手拇指还粗。他媳妇也穿金戴银的,常常在村里招摇过市,明明自家房子比别人宽敞明亮,却偏偏开口闭口就“我家那房子住不成了,娃娃他爹说下一步重新到城里盖点别野(墅)算了……”,一副自得无比的样子,村人就背后议论说“这个婆娘别野别墅都乱不清秀,抖草些哪样晓不得!”
又比如那位大学毕业生,被招进乡政府机关给领导当了秘书,每次回村子里都夹着个包,像华威先生似的没有一次说不忙,说话“大口马牙”的,动不动我跟某“长”某“记”上县里开会上省里办事什么什么的,自我感觉良好得有些过分,和他一起光屁股玩泥巴长大的几个伙子,就对他说“你抖草个球!你爹你妈还不是在村子首喂猪!”
好啦,扯远了,话说回来,“抖草”这种行为固然让人不屑、令人不快、不受欢迎。可平心而论,有“草”可“抖”者,大都具有某方面的优势和条件,如果一个人真的一无所有,两手空空,他还“抖”得起来吗?所以,你要是碰上喜欢“抖草”的人,对他不知天高地厚、显摆炫耀的一面大可不必在意,一笑置之就行了。
倒是挺直你的腰杆,尽显你的才智,努力生活,创造你可“抖”的一面出来,让爱“抖草”的人在你面前自己没了“抖”的兴致,那才是最重要的。你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