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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分类管理格局 提高科学管理效能 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修订颁布《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9/18 09:35

□ 新华社记者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两个《规定》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有关修订和贯彻实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这次修订两个《规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公务员队伍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骨干力量。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是从事规划、组织、决策、指挥、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等工作的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执法职责的公务员。2016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以非领导职务为参照建立两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和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后的公务员法规定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非领导职务调整为职级。2019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主要规定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结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中央组织部制定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等配套文件,将两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调整为职级序列,指导地方和部门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中划分出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公务员分类管理格局初步形成,对激发队伍活力、提高治理效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工作、人才工作、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完善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适应新任务新要求,按照中央党内法规制定计划,中央组织部启动了两个《规定》修订工作。新修订的两个《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体现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要求,吸收有关法律和党内法规最新规定,对于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问:两个《规定》修订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这次修订的两个《规定》在保持原有法规框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新增11条内容、删除3条,修订工作总体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要求,引导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近年来地方和部门在推进分类改革中遇到的共性问题,特别是针对两类公务员职位设置、交流转任、考录培训、监督约束等有关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相应的政策规定。三是注重系统衔接。在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制度框架内,建立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总体保持对应衔接的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序列,推动分类管理制度系统集成。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和激励保障并重。结合两类公务员履职特点,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引导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诚信,培养优良专业素养、专业作风,促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强化法治意识、为民观念,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职级升降、考核奖励、工资待遇等方面完善相关政策,引导两类公务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问:两个《规定》在加强两类公务员政治建设上主要作了哪些规定?

答:公务员的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德才兼备,方堪重任。修订过程中,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制度化、具体化,落实到两类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一是在总则中,鲜明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要求两类公务员应当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二是在录用晋升方面,明确把政治素质作为考录测查的首要内容、作为职级晋升的首要条件,要求机关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考准考实拟晋升职级人选的政治素质。三是在培训方面,提出将政治素质以及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方面列入培训内容。四是在管理监督方面,规定对有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涉及党的领导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等情形的,应当对职务职级进行调整;对有公开发表存在严重政治问题言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等。

问:两个《规定》在推进两类公务员专业化建设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党和国家事业各项工作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程度越来越高,对公务员专业能力、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两个《规定》在加强两类公务员专业化建设方面,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突出专业要求。结合职位特点和队伍实际,在提出共性管理要求的同时,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强调“业内认可,分类评价”,明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强调“群众公认,提高执法效能”,要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强化行政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二是优化职位设置。根据两类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明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主要在市地级以上机关设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主要在市地级以下机关设置;从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要求出发,明确县级以上机关可设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特设职位,其中突破规格、职数限额设置的职级,职数单独管理。三是完善分类考录、考核、培训政策。在分类考录方面,明确录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当重点测查专业技术基础知识和运用专业技术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可以对有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进行测查;录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重点测查法律素养和法律执行等能力,可以对有关心理素质、体能等进行测评。在分类考核方面,明确要有针对性地设置考核内容和指标,采取体现职位特点的考核方法。在分类培训方面,明确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要强化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培训,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要强化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文明执法、应急处突能力等培训。

此外,为引导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注专业发展、提高创新能力,国家鼓励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工作中进行发明创造,对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给予奖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经批准可以参加中央和地方各级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奖励和科研项目评选,纳入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作出杰出贡献的还可纳入院士参评、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特殊津贴评定等范围。为促进人才顺畅流动,明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可以按照规定进行互认转换。

问:两个《规定》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方面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两个《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要求机关应当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两类公务员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还要求机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突出管理监督重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履行职责中有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履行职责中有态度恶劣粗暴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故意刁难或者吃拿卡要、徇私枉法、打击报复行政相对人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违反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强化权力监督和风险防范。坚持全链条从严管理,与公务员转任、回避、辞去公职等规定有机衔接。比如,明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的应当转任。比如,明确两类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应当遵守从业限制规定,原所在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对其离职从业行为的管理监督,切实防范政商“旋转门”风险。

问:最后,请您谈谈下一步对贯彻落实两个《规定》有什么具体部署和要求?

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两个《规定》作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加强和改进公务员工作、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把公务员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中央组织部将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策阐释解读,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学习、搞好培训,引导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管理工作者原原本本学习两个《规定》,同学习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等相关法规制度贯通起来,准确把握精神要义和实践要求,提高政策执行能力。二是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以修订颁布两个《规定》为契机,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谋划部署,加大工作力度。要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优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格局,注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科学设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要求,将改革到位、具备条件的综合执法队伍及时纳入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要统筹做好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等工作,充分发挥分类管理整体效能。三是加强跟踪问效。中央组织部将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开展实施情况调研评估。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两个《规定》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努力打造创新能力强、专业素养高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队伍和法治意识强、执法能力水平高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

[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