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在一定范围内,由相互联系的人们组成的社会共同体,“社区”概念和“社区建设”理念是近年来才从发达国家引进来的。据有关资料表明,我省是2001年才提出社区概念,着手进行“社区”建设的。因此,可以说社区建设是起步晚,面临的工作任务多,人们的认识也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近几年来,我州的社区建设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各级民政部门的认真组织实施下,社区建设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大理市,社区建设工作为优化城市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许多社区,已经建立起了新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服务内容涉及救助、扶志、助残、就业、咨询、文化、治安等方方面面,服务项目数十种,社区的自我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得十分有序,成就非常明显。
但据一些社区工作者介绍,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工作和居住地已经不断在分开,形成了许许多多的“单位人”与“社区人”现象。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变成了“社区人”。大量的退休人员、下岗工人、流动人口纷纷进入了社区,人口居住呈现出了日益多样化的新局面。这一新的变化,为社区的社会化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单位人”的八小时之外也是“社区人”。社区建设的主体是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共同参与是社区建设的生命力所在。但有的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对社区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大量的社区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这就要求我们要认真研究怎样解决处理好“社区人”与“单位人”的关系,充分发挥驻社区的单位以及“单位人”积极认同社区,努力为社区建设作贡献的作用。
在大理市的一些社区,驻社区的许多机关事业单位可以说是各有优势,人才济济,但由于相互缺乏沟通、交流,单位的优势和人才的使用发挥未能充分得到利用,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笔者在一些采访活动中了解到,在一些社区,辖区单位对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对社区工作支持与配合不够,甚至有些人不把自己看作是“社区人”,而认为自己是“单位人”,因而参与社区的建设管理积极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未能为社区建设作出贡献。
造成这一原因有着多方面的因素,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宣传不够,认识不够,许多东西没有达到共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职工的各种管理正逐步向社会“释放”和转移,自由职业人员和流动人口的增加,使社区管理服务的难度越来越增大,面对新的形势,作为社区的建设和管理,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的宣传,不断解决好“社区人”与“单位人”的关系,进一步使人们认识到:八小时以外你我都是“社区人”,都有必要为社区建设作贡献,让社区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真正融入社区,让社区凝聚力增强。
通过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不断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提升社区的服务功能,把社区真正建设成为居民民主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管理体系,使我州的社区建设向着文明、和谐的方向大步迈进,应是当前社区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应该全力以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