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农民送上开启“绿色宝库”金钥匙
林权改革推动弥渡山区经济大发展
编者按:弥渡县在开展集体林权改革中,以推动山区经济大发展为目的,不断完善各种配套措施,借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努力把更多生产要素引向山区、引向林业,增强林业产业对农村特别是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促进了山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呈现出“一石激起千重浪”的效应,其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弥渡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2006年4月开展以来,涉及到了全县79个村委会755个村民小组,农户47057户18.3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57.3%。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全县林区农村呈现出了喜人的五大变化:
———社会生产要素逐渐向林业集聚。过去,“林不归我,我不爱林;利不连我,我不营林;责不罚我,我不护林”成为普遍现象,而明确林权之后,林农从“要我造林”向“我要造林”转变,营林护林意识显著增强,出现了争山争苗造林、森林火灾明显下降、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大幅减少的喜人现象。
———改善了广大山区林农生活。改革使林农成为集体山林的真正主人,从体制上为农民送上了一把开启“绿色宝库”的金钥匙,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大力发展林产业。2006年新发展泡核桃43282亩,全县累计种植面积达118581.6亩,年产量达500多吨,全县实现林业总产值7427万元,比上年增163万元,极大地促进了林农增收。
———加速了农民思想观念发生变化。牛街、德苴、密祉等山区乡镇,农民学科学、学技术成为新时尚,蚕桑养殖、泡核桃栽种等技术成为群众的必修课。村组通过林改收益的二次分配,解决了老人赡养、小孩上学、大病医疗、灾害救济等社会问题,农村各种矛盾逐步得到化解,林区社会邻里之间、干群之间关系日渐和谐。
———发展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部分村集体组织通过林地承包、林木承包经营分成、林木转让等形式获得长期稳定收入,加速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使长期以来村委会经费困难的状况得以改善,为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不少村把村集体经济用于自来水、道路、绿化等新农村建设的公益事业中,村容村貌逐渐改善。
———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各级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林权改革,广大农民从切身利益出发主动参与集体事务管理,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有力地推进了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同时,通过林权争议纠纷调处,化解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村干部依法行政和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使林改过程成为全面、深入、生动的民主法制教育过程,有力地推进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在大力推进森林资源规模化经营中,密祉乡中心村委会及时成立了松果产业协会和野生菌协会,吸收会员50户,把一直处于群众散采的32145亩果松山和野生菌山承包给村民采集,会员齐抓共管林山、相互传递市场行情,做到了适时适度采收,留有成熟菌种的传播,提高了松果和野生菌的产量和质量,把下山野生菌入级率由30%提高至95%以上。目前,全县承包菌山收益58.3万元,通过村组代表会按照群众、集体7:3的比例分配,村集体每年增加收入达10万元。村民李月高数着分到的768元钱,乐得合不拢嘴地说:“林权改革真是太好了,各家都分到了山,不用上山就分到了红利。”
莲峰村委会柳城村种植红雪梨1400多亩,红雪梨年产值已达60多万元。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以后,全村271户954人意识到,保护、发展自家的山林具有很大的经济潜力,是林农增收致富的好途径。柳城村于今年5月自发组织成立了红雪梨协会,吸收会员53户,制定了协会章程,成立了理事会,指导农户果树管理、市场运作、对外交流,把均山到户、有偿使用的3377亩林地纳入红雪梨产业发展规划,推进红雪梨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此外,为了把群众植树造林的热情集聚起来,今年4月,石麟村委会成立了植树造林协会,充分发挥政府联系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50户会员间相互交流合作,保护33502亩林地资源,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规模化规范化植树造林,促进林地资源增值。由于森林经营分散,经营者对森林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缺乏有序组织,管护成本高,永和村委会群众自发组织成立林业“三防”协会,发展会员60户,组建了“三防”应急队针对森林火灾预防、偷砍盗伐、森林病虫害防疫开展巡防,有效管护全村24243亩林地,至今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等林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