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是我州农村低保和救灾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级民政部门尽职尽责,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当前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一是规范化管理仍存在差距;二是目前我州尚有7万人急需纳入农村低保,由于 “扩面”指标有限,一时难以满足困难群众的需求;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救助方式有待完善和改进;四是在救灾工作方面各地制定的应急预案落实情况不理想,存在“有应急预案不用、应急预案不可用、应急预案用不了”的情况。
救灾救济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肩负着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维护公平的责任,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基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作用。目前我州正处在改革发展的攻坚阶段,是社会矛盾的突显期,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是当前艰巨而紧迫的任务。当前,我州尚有近30万城乡低保群众、1万多名五保对象,每年还有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大量灾民,这些群体是社会最困难的群体,他们困难最大、生活最苦,最需要来自社会的关注、关怀。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让他们与其他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民政部门一项长期的任务。
救灾救济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此我们要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把社会救助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保障低保户、五保户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推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大理发挥积极的作用。
据民政部门的同志介绍,近年来,救灾救济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工作难度越来越大,除了党委、政府给予高度关心支持外,还离不开有关部门的配合,离不开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支持,需要做好许多的协调工作。今年要扩大保障面、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就极其需要加大低保资金的投入,认真细致做好低保资金测算和预算,要严格资金管理,坚持公开透明,确保救助资金足额、及时、顺畅地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加强对救灾救济和低保工作的领导,一级抓一级,把责任落实到人。各级民政部门和有关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灾害救助、五保救助和低保救助的政策、规定,及时掌握、上报灾情和低保信息,严格按照救灾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及时实施自然灾害救助,对低保、五保申请要依法按时审批,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救灾救济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的重要工作,人民群众最需要,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从事这一工作的同志,只要努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努力做好工作,就一定能够为构建和谐大理和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