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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以“街(路)巷长”设置落实“最后一米”责任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12/28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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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杨雪翠) 大理市在推进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建设过程中,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行“街(路)乡镇”工作机制,将精细化管理标准和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最后一人”。

大理市推进“街(路)巷长”工作制度落实,由州市领导带头示范,处级领导担任“街(路)巷长”、科级领导担任副“街(路)巷长”,覆盖全市城市建成区内101条街路巷道,搭起州、市、乡镇(办事处)三级责任体系。

运用“吹哨报到”、智慧城管、群众举报等信息化手段,建立“日巡、月检、季查、年评”的工作机制,按照“巡查—反馈(交办)—处置—督察—销号”五步工作流程,实行包片区、包街巷、包店铺和宣传、劝导与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落实落细市政管理、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环保工信、乡镇社区网格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设置“街(路)巷长公示牌”,将路段范围、网格区域,街(路)巷长、相关部门责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进行公示,方便市民反映情况、监督工作,及时化解城市管理中的各类矛盾,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让城市面貌文明规范、整洁有序,更好地提高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