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范永琴) 鹤庆县在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中,充分发挥丰富的太阳能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加强电力供给保障能力,打造绿色能源示范基地。2021年先后被确定为省级和国家级屋顶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县,通过大力实施地面集中式、屋顶分布式光伏和户用、村级、固定建(构)筑物屋顶、复合型以及多场景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在鹤庆县打造百万级光伏基地,基本实现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抓保障。一是成立了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光伏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光伏产业发展办公室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挥部。制定下发《鹤庆县光伏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鹤庆县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实施意见》《鹤庆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等文件,强化光伏项目统一调度,动态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县级各相关部门围绕各自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科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二是始终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思路,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服务,协调解决资源统筹、光伏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全面统筹好光伏开发项目的推进工作。截至目前,召开光伏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次,办公室会议6次,项目协调会2次。三是多部门联动,统筹整合光伏项目入库纳统工作,统计部门深入研究政策,指导相关部门和企业将已开工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入库纳统,特别是将落实锁定的全县屋顶资源整合打包分批入库纳统,做到应统尽统。截至目前,全县光伏项目入库纳统3个,入库资金11.6亿元。
强化要素保障抓推进。一是通过市场化模式,按照“规划一批、招商一批”的工作原则,走好“资源换市场、市场换产业、产业换项目”的路子,先后与中核集团新华水利发电公司签订了《鹤庆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投资协议》、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鹤庆县均华光伏电站(井东湾)项目投资协议》和《鹤庆县均华光伏电站(水井)项目投资协议》、与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鹤庆县黄坪村大栗坪发电项目投资协议》等。已建成投产的光伏项目3个,总装机容量6.7万千瓦;正在建设的光伏项目3个。在项目推进中,鹤庆统筹林业、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全力保障林地、土地、环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等要素,对项目可研、备案、接入批复、初步设计、投资审批、施工招标等环节按时间节点推进。紧扣“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理念,县级相关部门将服务关口前移,做到主动服务、提速服务、优质服务,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审批程序,主动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快捷办理各类手续,确保项目快速推进。
强化产业发展抓储备。一是围绕聚焦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州委州政府“445”产业、县委县政府“442”产业体系,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与行业领军企业,抓实绿色能源招商引资工作,成功引进1户世界500强企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大理州鹤庆县均华光伏发电项目(水井场址)。二是按照“规划一片、备案一片、启动一片、建成一片、并网一片”的原则,有序推进光伏项目建设。完成了《鹤庆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共规划11个片区,装机容量17万千瓦,估算总投资6.2亿元,目前已完成备案,正在土地、林地、环评等开展前期工作。三是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重点实施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城镇、园区、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四大工程,2021年完成了《鹤庆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2021-2025年)》,共规划9个光伏电站,装机容量223万千瓦,估算总投资82亿元,并已获得州政府批复。2022年进行了光伏资源第二轮、第三轮选址规划,规划选址了15个光伏场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