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皋元曦) 9月16日,弥渡县弥城镇与县级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组织力量对弥城镇建宁社区赵某某、潘某某等6户违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拆除地点位于建宁社区居委会以南姚芹村五组承包地三转弯地块,6户在未取得相关用地及建设手续的前提下,分别占用耕地建造了简易石棉瓦房、畜圈、彩钢瓦房,修建了大门等违规建筑,单体占地户均在500平方米左右。弥城镇及县级相关部门多次入户做工作,动员其自行拆除未果;县自然资源局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并恢复成耕地的要求也未执行。为确保拆除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人员密切协作,统一行动。当天上午6:30,全体工作人员准时就位,按照分工要求,对涉及拆除房屋内的财物进行全面清点,组织搬运至堆放地点,并将涉及拆除畜圈内的牲畜进行搬离安置。清点搬运后,施工人员对违规建筑进行拆除。上午9:30,拆除工作顺利完成。此次拆除行动,有效规范了县城规划区内建设秩序,制止和打击了违法建设行为,助推县城南片区征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