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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创建园林城市 打造绿美家园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12/02 09:15

□ 特约记者 寸红亮

2020年以来,鹤庆县深入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把园林绿化放到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高度来抓,城市园林绿化水平逐年提高,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城市品位明显提升。

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鹤庆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在县风景园林管理局下设办公室,从各个部门抽调了11名工作人员,综合协调创园各项工作。结合城市建设管理实际,制定了《鹤庆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将创建任务详细分解至各责任单位,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及时间,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主要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创建体系。

突出重点,推进绿化建设。2020年至今,鹤庆县共投入了1.08亿元用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中的各项绿化建设工作,形成了六大公园和口袋公园、街头绿地均衡分布的格局。全面增加城市绿量,充分挖掘县城建成区可用于实施绿化项目的土地资源,保障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资金,城市绿地率达38.27%,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1.84%。不断加强公园绿地建设,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人均公园面积达13.1平方米,公园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6.12%;实行见缝插绿,建成14个口袋公园,使老百姓充分享受城市绿化建设带来的实惠,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坚持“绿随路建、有路皆绿、绿美结合”的原则,实施了兴鹤路、建设路、田屯路等一批道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城市林荫路覆盖率达79.03%,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达85.84%;充分利用森林公园、樱花湖公园等资源,建设改造了一批城市绿道。

加强单位和居住区绿地建设。实施了单位和居住区绿化建设工程,已经成功创建的省级(县级)园林小区、单位保证绿地有增无减,绿化成效逐年提升;按国家级园林城市的标准,开发一片、绿化一片,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达54.71%。

建章立制,提升管理水平。鹤庆县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高起点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制定绿线管理、绿化工程管理、大树移栽、生物防治等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配备108名专业管理养护人员,确保所有绿化和设施都有人管护。定期开展园林绿化工程技术专业培训,积极组织技能竞赛,确保园林绿化工人均持证上岗。严格城市绿线管理,明确划定各类绿地的“绿线”,杜绝随意侵占现象,严肃查处违法侵占绿地行为。

完善设施,彰显宜居特色。按照《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要求,鹤庆县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补充完善已建成绿地防灾避险设施。将县城文庙公园、水阁凉亭公园列入历史公园保护名录,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实施历史公园保护。市政基础设施及服务功能日臻完善,供水、污水、垃圾处理标准和质量切实提高。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国家标准。开展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城市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配套设施完善,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健全,使用及维护管理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