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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镇“党建+河(湖)长制” 推动河湖面貌好转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8/21 10:14

□ 通讯员 李江

剑川县金华镇聚焦“组织引领、党员示范、群众参与”合力推进“河长治”,共护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通过大力推行“党建+河(湖)长制”工作模式,由镇党委组织镇级机关党员、群众和农村党组织利用党建活动月、党员活动日、周五“清河日”等活动,认真开展辖区内河湖“清四乱”回头看、“碍洪行洪”排查、及“爱河护湖”等党建活动,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辖区河湖日常巡查和管护,为强化党建与剑湖保护治理工作双推进、双促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河长制全覆盖体系。形成了由党委书记担任镇级总河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镇级副总河长,镇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镇级总督察长,镇人大主席、工会主席担任镇级副总督察长,镇纪委书记担任镇级督察长,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10名担任“镇河长”,河流所经村(社区)书记、主任20名担任“村河长”,村民小组长65名担任“组河长”的镇、村、组三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聘用了13名拦污栅保洁员和39名河道专管员负责剑湖入湖河流日常保洁,对全镇辖区内1个湖泊、10条河道、8条沟渠、3个水库、11个塘坝共33个河湖库塘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全面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有序有效稳步开展。

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长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各级河长和专管员、保洁员、巡查员的工作范围和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健全完善河长制巡查制度,实行划片包干工作机制,督促各级河长、督察长认真履职,严格按照巡河要求,认真开展巡查,切实履行各级河长巡河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交办、及时妥善解决,确保巡河工作取得实效,全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初以来,金华镇河(湖)长共巡河巡湖312次,组织河长常态化巡河,巡河发现立行立改问题8件,App巡河系统内交办问题18件,各级督察督办问题18件,整改完成17件,问题处理率达94.44%。

开展专项行动,着力推进剑湖保护治理。为突出剑湖保护重点,金华镇设立镇“剑湖保护”办公室,实行划片包干工作机制,推进剑湖保护治理及河长制相关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认真组织开展辖区河湖库渠岸线保护和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共消除河湖“四乱”问题10处,完成省、州系统推送的31个遥感疑似问题图斑进行排查整治。

通过党建示范、项目带动、宣传引导等措施,“四乱”问题、“碍洪行洪”问题基本消除,河长清河成效显著,河湖库渠环境卫生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正逐步实现,“组织引领、党员示范、群众参与”的河湖保护工作格局初步构建,全民爱河、护河并参与监督、管水、治水的氛围越加浓厚,众参与的格局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