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鄂红军 熊朝转
祥云县在深入推进河湖治理工作中,将河(湖)长制工作和党建工作深度融合,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开展“河长清河”行动,严格落实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巩固河(湖)长制成效。
“党建+河(湖)长制”示范引领,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构建三套班子领导齐抓共管局面,总河长、副总河长均由县、乡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流域河长、河段河长由县、乡班子领导担任,村(社区)级河(湖)长由总支部书记担任,全县共设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党员河(湖)长212人,各级河(湖)长主动履职,高位推动,积极开展巡河、治河、护河,做到巡河护河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现场解决在一线,实现河湖水域管护全覆盖局面。
“党建+河(湖)长制”群众参与,用好三支队伍抓实河湖末梢治理。构筑“党政班子成员+村(社区)党组织+党员”的三支队伍联动机制,全县上下形成“组织有号召、党员就响应,党员一示范、群众就跟上”的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格局。今年以来,共投入人员5622人次,车辆及设备452台次,清理垃圾1152吨,清理河渠420公里,整治面积达42万平方米,河湖环境面貌显著提升。
“党建+河(湖)长制”活动宣传,营造全民治水浓厚氛围。推进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党课宣讲活动、“三会一课”学习活动等“三个一”工程,向水域周边村民、过往行人宣传河(湖)长制相关知识,劝导老百姓不乱扔垃圾、不乱排污,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做护河湖爱河湖的践行者、监督者、宣传者,树牢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县共有300余人次参与河(湖)长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5380份,组织培训2场次3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