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刘明发
社保基金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2023年,鹤庆县以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为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夯实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研判剖析案例,以案为鉴,知责尽责,筑牢社保基金安全之基,确保鹤庆县社保基金运行安全规范。
提高政治站位,因地制宜制定活动方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及省、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工作的安排部署,鹤庆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鹤庆县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根据活动方案,在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主题为“以案为鉴,知责尽责”的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扩大活动范围,循序渐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全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含聘用、借用人员),社保卡业务经办和管理人员,乡(镇)、街道社保工作人员,村(社区)社保协管人员,全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人社部、省人社厅、州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通报典型案例,及时部署本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分析本县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形势,明确工作目标,细化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工作措施。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工作与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社会保险业务分管领导以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为主题讲1堂廉政党课,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对社会保障体系提出“安全规范”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和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等,聚焦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形势,剖析存在问题,增强风险意识,提升管理能力。组织劳务派遣机构、享受稳岗返还资金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开展政策集中宣讲,通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被截留和待遇发放问题专项整治发现的恶意骗取失业保险基金典型案例,宣讲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政策,进一步规范稳岗返还资金的管理使用。
剖析典型案例,以案为鉴提高干部职工认识。组织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部门召开1次社会保险基金要情分析暨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形势分析会,研究分析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和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结合案例对照查找本单位在社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和漏洞,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防控风险。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案例分析、要情研判等多种方式以案为镜、以案释法、以案明责,深刻反思并汲取经验教训,始终保持警钟长鸣,持续提升全县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开展风险排查,梳理剖析岗位风险隐患。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泛开展谈话提醒,填写《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谈话情况登记表》,了解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与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对象开展1次集体廉政谈话。县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信息管理等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与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劳动能力鉴定、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关系转移接续、退费、个人账户清退、待遇核定、待遇发放等高风险业务经办人员以及系统权限管理、社保卡发放、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开展1次谈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报告。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开展1次谈话,对相关工作及要求进行提醒。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与社保工作人员开展1次谈话,并结合实际与村(社区)社保协管人员开展1次谈话,对社保基金安全工作及要求进行提醒。
巩固成果开展年轻干部教育。将社会保险相关领域近3年来新入职、转业、转岗的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作为重点教育培训对象,结合实际对年轻干部开展1次集体廉政谈话或廉政教育。将年轻干部的思想教育、风险教育、廉洁教育与本地区入职培训、业务培训工作相结合,与基层党组织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培养良好情操,远离不良嗜好,教育年轻干部提升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基金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