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馨) “×××号车,人行道上不允许停车,请车主迅速将车开走。”12月10日上午9时50分,永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县城永泰路人行道上,发现一辆轿车非法占用人行道停车,向车主发出警告。日前,永平县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
永平县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部分驾驶员在城区人行道和公共区域乱停乱放机动车的行为,进行“重拳”整治。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原地锁车或拖移,并视情节行政处罚。进一步规范县城机动车停放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人行道的安全畅通和市政设施完好,方便百姓出行。
12月10日,执法人员在博南路、博南东路、博丰路、永泰路、永兴路、永福路等主干道,查处14起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同时,永平县相关部门加大了宣传力度,对禁止车辆乱停乱放进行了广泛宣传。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各类媒体发布了《关于严禁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辆的通告》,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车主和市民发放宣传单3600多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