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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大理州反馈督察情况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2/17 09:01

本报讯(记者 朱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云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大理州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3年2月16日向大理州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孙耕耘通报督察报告,州委书记杨国宗作表态发言,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李苏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杨永宏及有关人员,大理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大理州委、州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扛牢洱海保护治理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是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0年以来,州委常委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学习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境污染防治等工作领导小组,先后颁布实施《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等11个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出台《关于推进绿色革命行动走一条以绿色为底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实施意见》,制定《大理州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洱源县、南涧县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大理市湾桥镇中庄村委会获评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成功举办两届“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洱海)论坛”。洱海水环境综合整治入选全国“督察整改看成效”典型案例。

二是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把洱海保护治理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成立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指挥部、洱海流域农业绿色发展研究院及古生村、农垦乡愁、大理烟草3家科技小院,持续打好“八大攻坚战”,积极推进“六个两年行动”,2020年以来27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稳步提升,洱海水质为优、中营养,全湖年平均透明度从2020年的2.12米上升至2022年的2.29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州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优良水体比例逐年上升;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12个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7%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三是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按照“跳出洱海谋发展,走出流域求转型”发展思路,不断优化绿色空间布局,制定了“双核驱动、协同发展”的产业新框架,构建“大祥巍一体化”城镇发展新格局。建立自然保护区28个,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全州森林面积185.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5.51%;湿地面积6.7万公顷,湿地综合保护率66.12%。云龙县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案例入选“生物多样性100+全球典型案例”。

督察指出,大理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相比,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和大理州担负的重要使命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大理州一些地方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还不够,落实成效有差距。1.思想认识不深刻。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宣传不够系统深入,对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认识不深刻,较真碰硬不够,攻坚破难不力。2020年、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大理市西洱河,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也指出了该问题,西洱河四级坝断面水质长期劣Ⅴ类,断面水质改善的系统性、科学性谋划不足。2022年1-10月,沘江水质与2021年相比下降明显。2.绿色理念不牢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方法不多,转型发展重点项目统筹协调、评估审查等工作机制尚未完善,转型发展项目的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有待加强。巍山县传统古建筑砖瓦烧制产业经过多年整治,仅数量减少,缺乏长远规划和转型升级办法。能源使用效率不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洱海流域农业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不高,缺乏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品牌建设滞后。部分传统产业企业小、散、乱的局面未得到彻底转变。3.工作作风不扎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研究不深不透,担当作为不够,未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使工作成效打折扣。2015年9月,祥云县建成象鼻庄、小官村2座污水处理系统后,有关部门相互推诿扯皮,对第三方运维公司未实施有效监管,导致2座污水处理系统长期空转,形同摆设,没有发挥应有的环境效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浪费。剑川县剑湖主要入湖河流永丰河水质长期没有得到有效改善。4.责任落实不到位。河长制联动机制落实不够,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有差距,部分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违规使用林地的情况。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巡查巡护等工作有差距,自然环境状况、生物多样性资源、物种生境状况等底数不清。

二是洱海保护科学性系统性精准性不够。洱海保护还处于水资源补给不足、外源输入风险大、水生态系统自净能力不足的压力叠加期,应对环境变化及外来扰动的韧性不足。1.洱海水质反复风险大。2021年主要入湖河流中仍有4条水质未达到Ⅱ类。库塘调蓄带调蓄能力、净化能力不足,农田退水回用体系不畅,到雨季时,调蓄带农田尾水存在进入洱海的风险。2.截污治污效能不充分。洱海流域截污治污体系运行管理精准度不足,管网错接、缺陷等问题突出,大理市中心城区存在大量雨污混接点、管网缺陷点。3.水资源配置不够高效。洱海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过高,水资源内部挖潜谋划不够,居民节约用水的约束机制不完善,农业用水管理粗放,高效节水农业灌溉面积占比较低。4.水生态修复任重道远。水生态系统变化对水质影响的基础研究能力不足,对水质变化的防控措施系统性不够、针对性不强、操作性不够具体。已建成的湿地管理维护不到位,影响湿地功能和作用的发挥。“三库连通”工程对洱海补水的调度时间及调度量考虑不够充分,对弥苴河流域水生态安全造成威胁。

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大理州在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园区环境设施建设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1.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底数不清。全州12县(市)污水管网建设整体滞后,不同程度存在老旧城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污水管网未接入城市排水管网,永平、漾濞、剑川、宾川、云龙等5县有13个管网空白区。城市(县城)地下管网普查工作推进缓慢,截至督察进驻,仅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排查。2.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风险突出。部分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垃圾区域协同处置落实不到位,巍山县未按区域协同处置协议将生活垃圾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漾濞县和洱源县实际转运量与协议供应量有较大差距,仍有部分在填埋处理,存在环境隐患。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进缓慢。农村“两污”治理推进不平衡,除大理市、洱源县外,其余10个县的乡镇生活污水收集设施覆盖率平均仅为44%,一些乡镇虽已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但管网建设不配套,收集率低,生活污水并未得到有效处理。4.各开发区环境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开发区水环境敏感安全风险大,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洱源产业园区位于洱海流域,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水体纳污能力较低,弥渡产业园区纳污水体水功能目标为Ⅱ类。部分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多用于处理生活污水,未起到处理工业废水作用。

四是其他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大理州一些地方和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落实措施不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矿山生态修复和尾矿库整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1.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交办的5个问题仅完成验收销号2个,其中已验收销号的“大理州鹤庆县污水处理厂旁有一污水管道将大量黑臭生活污水排入金沙江二级支流海尾河”问题出现反弹。2021年云南省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指出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聚集着众多工矿企业,生产、生活废水直接排进园区雨水沟,存在环境污染风险隐患。督察发现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至今未建成,仍然依托园区企业现有处理设施进行整改。2.矿山生态修复和尾矿库整改工作滞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云南省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滞后”问题整改工作需加快推进,截至督察进驻,仅有洱海流域78座和长江经济带大理段范围内的矿山完成了生态修复,全州尾矿库和废渣堆存点整治任务未按计划完成。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不容忽视。部分县(市)县城为单一水源供水,抗风险能力较差,2021年千吨万人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3.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督察要求,大理州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一切发展都要建立在保护苍山洱海、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愁的基础上,全面系统梳理苍山洱海一体化保护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做到精准、系统治理。要进一步落实洱海保护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聚焦洱海保护治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纪律作风问题,重点对各级各部门贯彻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履行洱海保护治理主体责任情况等方面开展纪律作风检查,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坚决遏制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推进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督察强调,大理州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大理州调查核实,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杨国宗表示,督察组精准、客观指出了问题,州委、州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将严格按照督察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整改工作的针对性,一体推进洱海水质、水环境、水生态同步改善,扎实推进城市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管理,着力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守护好大理的蓝天白云、碧水净土。要扛牢政治责任,依法整改、科学整改,挂账督办、跟踪问效,确保问题全面整改清零。要建立长效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抓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一体推进没有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的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要加快转型升级,把大理打造成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基地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全国示范样板,走出一条以绿色为底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反馈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大理州各县(市)、开发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