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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以“一二三四”工作法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6/18 09:23

□ 通讯员 施光荣 尹国文

南涧县紧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这一重点难点,探索推行“一二三四”工作法,完善治理措施,写好和美乡村大文章。

“一项制度”推动源头治理

从垃圾产生、堆放第一环节、第一责任人入手,南涧县探索建立“农村客事办理生活垃圾处置收费及建筑垃圾处置押金制度”。村民办客事需向村民小组缴纳50元的垃圾清洁费,村民建房需缴纳100元的建筑垃圾处置保证金,若村民按要求进行了垃圾处置,则押金全额退还;若村民乱丢乱倒垃圾,在抵扣押金的同时,须另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村内的卫生清洁。

通过制度约束,村民乱堆乱扔乱倒垃圾行为有效减少,按规范处置垃圾的意识明显增强。

“两大措施”推动重点治理

为解决农村垃圾点多面广、难以集中处理的问题,南涧县采取资金投入、督查督办两项主要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采取“群众筹+政府投”以奖代补方式,按每户每年100元或每人每年36元的标准收取农村生活垃圾清洁费。年度垃圾清洁费收取率达到95%以上的村组,按照村组征收与政府投入1:1的比例,通过“一事一议”政策给予奖补。自2021年起,连续三年农村垃圾清洁费征收率分别达90%、95%、95%以上。通过多方整合,建成乡镇垃圾填埋场1座、生活垃圾自燃式热解站6座,日处理垃圾能力达38吨,2023年共处理垃圾12264吨。小湾东镇、公郎镇、无量山镇3个集镇的生活垃圾通过清运至本地热解站处理;宝华镇、拥翠乡、乐秋乡、碧溪乡4个乡镇生活垃圾则委托南涧县绿铭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运到垃圾中转站压缩处置后转运至祥云盛运环保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集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

二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纳入县对乡、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督查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问题彻底解决。

“三类分拣”推动分类治理

制定《南涧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农村生活垃圾现状,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可焚烧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三大类。

资源化利用,将垃圾分类落到实处。积极探索“企业+村委会+村民小组”的模式,根据村组布局,确定垃圾回收企业,分片负责可利用废旧物品的回收,各村委会由村民小组长负责回收群众可利用的废旧物品,企业定期进行收购。通过“垃圾卖一点,农民出一点、政府补一点”的方式解决可回收垃圾的处置问题,实现就近分类、源头减量的治理目标。

规范化建设,生活垃圾即产即清。探索建设小型焚烧炉,将焚烧炉建于村组合适位置,可焚烧垃圾就近就地焚烧,避免垃圾长时间堆积,有效降低环境污染,全县1130多个自然村中,有970多个自然村配备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设备,覆盖率达85.92%。

市场化清运,有毒有害垃圾处置有序。引入企业、合作社等第三方机构,市场化处置有毒有害垃圾,实现有毒有害垃圾乡镇、村一体化收运处置,确保有毒有害垃圾安全处理,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四支队伍”推动多元治理

南涧县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积极构建重点群体引路、村民全员参与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格局,组建了保洁员、村组长、驻村工作队员和专家团队共3100多人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队伍。

一是保洁员清扫。推行垃圾处置员+保洁员(低保员)制度,每村都有一名村组垃圾处置员,负责村内的村组垃圾集中处置,工资从各村收取的清洁费用中支付。聘请保洁员797人,工资统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付。

二是村组长督促。将垃圾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发挥村组长的监督作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引导农户自行清理自家房前屋后的草堆、柴堆、粪堆、杂物,形成良好卫生习惯,督促保洁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垃圾得到及时清理。

三是驻村工作队员协助。充分利用工作队员进村入户之便,抓好村容村貌督促检查,形成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整改的机制,有效排除环境污染隐患。

四是专家团队指导。在全县挑选垃圾处理方面的人才组成县级专家团队,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通过新媒体传播、播放音视频、举办讲座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向农民群众普及垃圾分类处置知识,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倍数效应,营造全民参与、全民治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