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晗霓) 11月21日,剑川县沙溪镇一群众带着一只猫头鹰来到辖区派出所,称它可能在觅食时被家中的粘鼠板困住,请民警进行救助。
民警通过拍照识别,得知这只猫头鹰学名领角鸮,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二级保护动物。
经过民警仔细检查,猫头鹰没有受伤迹象,随后仔细清理了猫头鹰身上的强力胶,并对其进行喂食。同时,派出所民警与辖区环食药侦大队民警取得联系,共同对猫头鹰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后,认为它精神良好,展翅正常,无外伤,符合放生条件,于是民警将其带至山林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如发现受伤或被困的野生动物,应第一时间报告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避免自行处理,确保动物得到专业人员的及时妥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