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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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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推动 强势推进 理性改革 确保稳定
大理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高位推动 强势推进 理性改革 确保稳定

大理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大理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和省林改办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2005年6月,为切实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白恩培书记视察大理、怒江时对林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州先行在永平、南涧两县开展了“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落实权责、保障收益”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06年4月,又在其余10个县(市)的每一个乡(镇)选择一个村进一步扩大试点。

2006年7月,省委、省政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议后,围绕省委、省政府林权改革的目标任务,州委、州政府研究出台了《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大理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并于7月26日召开了全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全面铺开了大理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2007年4月,省委、省政府普洱林改现场会议后,州委常委会议和州政府常务会议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州委办、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林改现场会议精神的意见》;5月,州林改领导小组抽调了6个林改督查指导组分赴各县(市)督促检查林改工作;8月,州林改领导小组组织6个林改检查验收组,对全州主体改革进行了阶段性检查验收;10月,州委办、州政府办组成6个重点工作督查组对全州12县(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再次督查。全州林改共涉及111个乡(镇)、1059个村(居)委会、60.47万户、246.67万人,占全州总人口338.42万人的72.89%,占全州总农业人口299.66万人的82.32%;涉及林改的集体林面积2703.93万亩,其中集体商品林1571.35万亩,集体公益林1132.58万亩。目前,全州共完成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面积1164.9万亩,占集体商品林面积的74.13%;集体商品林均股到户281.78万亩,占集体商品林面积的17.93%;林改中承包、租赁林地及其他林业收入1660万元,1194万元已均利到户;全州已基本完成均山、均股、均利等明晰产权工作,正在抓紧完成林权申请登记、微机录入、审核制证发证工作任务,截至12月5日,共发放林权证20.85万本,发证率为57.49%。发证率达80%以上的有永平、大理、剑川、弥渡、宾川、南涧六个县市,其中永平、弥渡、宾川、大理已全面完成发证任务,其余六个县正在抓紧输机、制证、发证工作。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州委、州政府围绕省委、省政府林改革的目标任务,在改革中始终坚持“五项原则”、做到“六个到位”。

——坚持高位推动,强势推进,确保林改工作顺利开展。全州成立了州、县(市)、乡(镇)、村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林改领导组及办公室,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州、县(市)、乡(镇)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全州共成立五级林改领导机构1224个,组建了1640个县乡工作队,7688名工作队员深入到村组组织开展林改工作。州政府安排了林改经费1200多万元,各县(市)也相应落实了林改经费,部分乡(镇)、村及扶贫挂钩单位也投入了一定的经费用于林改,省州县乡村共投入林改经费4435.6万元,保障了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坚持依法依规,以民为本,确保林改工作规范有序。大理州的林改工作始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以及中央、省、州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权,即:“三法”、“三文件”依法按政策进行。全州通过召开会议、开展培训、发放致林农的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把林改政策和林改方案的制定权交给群众,做到林改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四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全州共制定五级林改方案13962个,制定各种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1484个;全州共召开会议33862场次,参会人员139.8769万人次;业务培训45309场次,培训人员146.4427万人次;制作宣传牌及张贴标语9.9万条,出黑板报、简报6845期,电视、电影宣传672场次,广播10580次,县(市)政府发放致林农的公开信共54.47万封;部分县还编排了林改文艺节目到乡村巡演,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的良好氛围。

——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保持政策的连续稳定。这次林改是农村改革的继续和完善,林业“三定”以来,已经明确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大部分群众满意的予以维护,不许借改革之机打乱重来、重新分配或无偿平调。对已经划定的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没有划定自留山或两山并一山的坚持交由多数群众民主决策,采取补换、置换等多种方式解决,对已承包到户的责任山,原则上保持承包关系的稳定,凡原承包合同基本合理,群众没有意见的,维持原承包关系不变;不合法或明显不合理、群众意见较大的,依法依规予以完善或调整。坚持“谁造谁有”的政策,按照林地使用权服从于林木所有权的原则,合理调处地权与林木权的关系。

——坚持因地制宜,明晰产权,重塑林农的主体地位。林改中我们始终紧紧抓住“明晰产权”这个根本,依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明晰到户、到经营主体。根据农民对山林的依赖程度,州委、州政府提出了“三个70%到户”的重大原则,一是农民对山林依赖程度高的山区、半山区要尽可能的均山到户,力求实物到户率达到70%以上,确保农民均衡占有森林资源,保障农民生存发展条件;二是依赖程度一般或因客观原因不便均山到户的山林,实行股权到户,颁发股权证,70%以上的股权到户;三是依赖程度较低或股权到户也不便于管理的山林,采取公开拍卖、招标、承包等方式转让给大户、联户或企业经营,所得收益70%以上均利到户,确保林农通过二次分配享有林地收益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引导,充分尊重林农的意愿,由群众因地制宜、自主选择,允许改革形式多样化,不搞一刀切。如剑川县庆华村委会新华村民小组有118户农户,共485人,有2万亩云南松林,集体统一封育松茸,统一采摘,松茸年产量达3吨,去年收入70多万元,人均收入1500多元。林改如果实行均山到户,将会影响松茸的封育,大多数群众要求林改还是维持原来集体统一管理的模式,收益分配到户,林改工作尊重农民的意愿,选择了股权到户的改革方式,收益按股分成。

——坚持理性改革、开展资源调查,确保林改的科学性。去年以来,我州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作为林改的基础和依据,同步全面开展了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不仅摸清了森林资源家底,而且夯实了林改基础。做到“四个明晰”,一是合理界定林地范围;二是合理确定林木起源,准确界定天然林和人工林;三是落实界定商品林和公益林,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把国家重点公益林863万亩,省级公益林500.53万亩及省以下地方公益林和商品林1674.70万亩落实到山头地块和林班小班。通过落实,全州商品林1674.70万亩,公益林1383.82万亩,苗圃地0.16万亩,商品林和公益林的比例为54.8∶45.2;四是结合林业产业发展将核桃产业、红豆杉业发展和低产低效林改造作为重点规划调查内容,为大理州林产业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五是将“二类调查”村级森林资源数据作为村级林改山林的控制数,以林班、小班面积作为分山、分股的依据。针对各县(市)技术力量普遍不足的情况,州林改办聘请省内大专院校的学生1084名支援各地林权勘验工作。通过林权勘验做到四至界线清楚、面积准确、林地毗邻双方签字认可,为防止今后的林权纠纷夯实了基础。

——坚持稳定第一,加强管理,调处纠纷,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州、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及时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认真吸取过去一些地方出现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历史教训,林改期间县(市)林业部门给林农发出了《爱林护林通知书》,切实加强了森林资源的管理保护。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县市、乡镇、村组纠纷调处成功率和调处面积都要达到95%以上”的要求,各地都制定了《纠纷调处办法》,建立健全了纠纷调处机制,按下调一级的原则,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狠抓纠纷调处工作。林改期间全州共排查出林权纠纷13054起,林权纠纷面积109.13万亩,现已调处12673起,调处成功率为97.08%,已调处面积105.96万亩,面积调处率为97.1%。全州十二县市纠纷调处率均达到两个95%以上。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和体会

改革中,我州坚持把“三个70%到户”和“纠纷调处率达到两个95%以上”作为林改的两大亮点。林改真正做到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林产业得发展。

——林改重塑了林农的主体地位。林地是农村最大的生产资料,大理州农村人均集体林地面积达9.9亩,是农村人均耕地的10.6倍,如何保障农民的生存发展权,是林改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我州根据群众对山林依赖程度的不同,采取均山到户、均股到户、均利到户三种形式,明晰产权,落实经营主体。我州特别把实物形态到户到人作为改革的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并明确提出了以县(市)为单位分山到户率要达到70%以上,保障了林农的生存发展权。通过林改,“公家林”成了“自家林”,广大农民真正把山林当成了自家的财产自觉管护,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农民有了奔头,有了盼头。如永平县厂街乡瓦金村四组14户村民,投资14万元,在联户承包的山地上种植美国山核桃150亩,村民靠山致富有奔头,基本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

——林改激活了林业经济发展机制。我州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总体要求,通过林改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广泛吸引了社会各界纷纷投资林业和林产业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州核桃等优势林产业的发展。2007年8月州林业局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全州核桃面积、产量、产值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全州12个县(市)有96%的乡镇、75%的行政村、50%以上的农户种植核桃,去冬今春全州新植优质核桃48.75万亩,累计达到410.35万亩,挂果面积128.47万亩,核桃产量达11.88万吨,初果产值29.7亿元,有核桃加工户500多户,加工增值5.94亿元,核桃产值35.64亿元;人工红豆杉林药林化工产业起步良好,发展势头强劲,吸引了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纷纷投资人工红豆杉原料林基地和紫杉醇加工厂建设。目前已有云龙三森、大理康云、昆明自主择业等五家企业投入人工红豆杉基地和紫杉醇加工企业建设,全州已种植人工红豆杉原料林基地2.6万亩,成为全国最大的人工云南红豆杉原料林基地和林药林化工生产基地。云龙海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昆明自主择业集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人工红豆杉紫杉醇加工生产线已建成投厂,截至10月底已生产1%的紫杉醇浸膏650公斤,1%的氯仿膏612公斤,1%的红杉醇4600公斤,2007年底可望实现人工红豆杉紫杉醇加工产值1280万元;松茸、羊肚菌、松香等林下和非木质产业发展迅速。祥云县刘厂镇已成为全省最大的野生食用菌加工园区,年加工销售野生食用菌6120吨,产值9600万元,吸纳富余劳动力5000多人次。洱源县右所镇焦石洞村民委员会辖四个村民小组,有402户,1678人,林改后对近2万亩华山松集体林地采取由村民小组统一管护、统一时间采摘出售松籽,年产松籽达50多吨,产值达30多万元,所得收益的70%股权到户按股分成,人均增收179元;剩余的30%用于补植补造、管护、集体公益事业的支出,既壮大了集体经济,又确保了林农的收益。全州已建成祥云县刘厂镇、永平县博南镇、漾濞县苍山西镇三个较大的泡核桃交易市场,每年进场加工交易的泡核桃除当地产品8800吨外,还吸纳了临沧、保山、楚雄等州市的泡核桃产品5000吨以上,成为滇西最大的泡核桃产品加工集散地。

——林改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林改中,我州按照“政府引导、自愿联合、政企分开、民主管理、市场化运作和民营、民办、民受益”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连接机制,采取股份合作型、能人牵头型、专业协会型、龙头企业带动型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林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构建千家万户与社会化大生产的桥梁。鼓励农民以亲情、友情、资金为纽带,成立家庭林场、联办林场,以资金、技术为纽带,以丰富的森林资源为依托,大力引进林业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加基地联农户”的经营模式,实行区域化布局、基地化生产、工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积极引导农民组织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一些地方成立了护林防火协会、产业协会,新型的农民合作组织、社会服务组织和农民自律组织应运而生。如永平县龙乡大龙午村有农户324户,人口1463人,全村有集体林7万多亩,其中优质泡核桃1.5万亩。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大龙午村成立了林产品生产经营协会,协会统一与客商洽谈,统一组织销售核桃,2006年全村核桃产量达275吨,产值达385万元,人均核桃纯收入2632元。

——林改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在林改中,对排查出的13000多起纠纷,按照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法依规的要求,做到问题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把大量历史沉淀的纠纷化解在基层。如南涧县乐秋乡上虎村村民张勇与同村的张华长期为一块50多亩的林地发生纠纷,林地变成了谁家也不管的荒地。林改中,纠纷得到妥善调解,两家人明晰了产权,并领到了林权证,增进了友谊,融洽了关系。通过纠纷调处,村组之间、户与户之间消除了积怨,化解了纠纷,增进了村民之间、邻里之间的谅解和支持,促进了农村和谐建设。

——林改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这次林改是一次农村最广泛、最深刻的普法教育活动。林改中我州通过深入持久地宣传、学习和贯彻“三法、三文件”,送法进村、送法入户,增强了广大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自觉要求,出于日益觉醒的参与意识,群众参与林改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如永平县酒房村民小组召开林改会议,群众认为:一人参会不保险,如果听漏了一条,就会吃亏。所以出现了夫妻、父子、祖孙甚至整个家庭成员全部参会的动人场面。过去集体山林的处置权是干部说了算,名誉上集体林是农村经济组织成员所共有,而事实上却成了“干部林”。群众形象地说:“办不完的公益事业,补不完的干部补贴”。林改使广大农民提高了维权意识,真正懂得集体山林的处置,不能干部说了算,必须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讨论决定,尊重民意,顺乎民意,真正体现了农民当家作主。

——林改促进了林业部门的职能转变。通过林改,林业部门把过去管不好、管不了的事交给农民自己管理、自己决策,落实了经营主体,出现了广大农民纷纷争苗造林,出钱出力争山管护的良好局面。林业部门从传统造林、护林的繁重事务中解脱出来,同时原有的管理服务职能也受到了新的挑战。新的林业经营机制需要建立资源管理、科技服务、执法监督等新型林业管理体制,我州突出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突出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突出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改革、突出林业经营方式改革,为林业生态建设、产业等部门将协同配合,积极探索林业发展、管理服务的新机制,建立新型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林农林权申请登记、林权流转、资源评估、林权抵押、担保融资等提供便民、快捷、高效的政策、法律服务,在林业产业发展产前、产中、产后等服务提供信息咨询、业务技术服务,充分发挥林业部门的职能作用。

省委书记白恩培(左一)、副省长刘平(左二)调研大理州野生食用菌产业

    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前中)到云龙县调研林业改革发展情况

    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右二)、副省长孔垂柱(右三)调研大理州林改工作

副省长孔垂柱、省林业厅厅长白成亮到永平县调研林改工作

州委书记顾伯平到云龙县调研林改工作

州长何金平到漾濞县视察万亩核桃基地

州委副书记字国顺、副州长李雄安排部署林改工作

省林业厅副厅长王德祥在州林业局局长杨志东的陪同下深入农户听取林改情况

   州林业局局长杨志东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林改情况

    州林业局副局长吉向阳深入农户调研林改工作

  永平县北斗乡的林农喜领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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