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段彦海) 2007年,剑川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抓紧抓实,不断加大力度,强化各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该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完善各项措施。县委、县政府坚持把落实责任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全县贯彻落实责任制工作的具体领导和组织实施。各级各单位根据县里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在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措施、经费“五到位”。同时,该县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了“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机制和格局。
为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年初,县委与12个党委、12个党委与301个党支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65项主要任务进行分解,分别落实到各乡镇党委和县直机关55个责任部门,按照分级、分口、分项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范围和责任人,使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责任网络。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剑川县委、县政府建立了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注意选准工作切入点,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初步形成了一套自我评价、考核评价、群众评价相结合的考核体系。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层层抓“一把手”和“一把手”抓的方法,实行一年双查制,维护了责任制的严肃性。
12月初,该县组成6个考核组,分别对12个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逐一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奖优罚劣,激励责任主体认真落实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