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文化是在以苍山洱海区域为核心的自然环境中,以白族为主体的各民族创造的具有浓郁区域特征和民族特色的数千年不衰的文明。大理白族自治州是作为中国西南地区一个以白族为主体民族、13个世居民族和睦共居的民族自治地区,以悠久的历史文化、苍山和洱海为代表的自然环境和丰厚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誉享天下。
大量考古调查发现证明:距今1万多年前大理就有人类活动。西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汉武帝在今大理州境内设立郡县。与唐宋相始终的南诏大理国延续515年,是中华民族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理是当时云南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是南诏大理国辉煌事业和文化生发、演绎、延传的核心地。其后历代中央王朝都将大理作为重要管理地域。新中国成立以后,1956年,大理白族自治州成立,州府设于下关市;1983年,下关市、大理县合并改设大理市。
大理文化容纳了大理各民族在其生活的自然环境中所创造出来的一切社会文明成果,包括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反映着大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和大理各族人民传承自身文化传统的方式、思想和观念等。从传统文化及其遗存的角度看,其表现形式多样,有以物质形态存在的物质文化遗产,如大理、巍山两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4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也有丰厚的以非物质文化形态存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已有1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及传承人,8个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及一批以乡、村为基点的省级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等,是中国西南民族文化资源最为富集的区域。大理文化中以白族为代表的民族民间文化涵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同门类,舞蹈、音乐、戏剧、民俗、节庆、信仰、语言、服饰、口传文学、石雕、木雕、扎染、金银铜器工艺、独特生活饮食、民间本主庙会、传统婚姻习俗等,传统丰厚,至今还鲜活地存在于民间。各民族文化生态环境基本得到了保存,民居建筑、生产生活方式基本保持传统状态。以“风、花、雪、月”为代表的传统自然景观与山水相依、乡村田园、林木花草的组合很好地诠释了大理文化的自然生态特征。从生态文化的两个组成部分即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来考证,大理的自然生态景观与民族文化生态很好地融合在一起,相辅相成,形成大理文化的整体特征,符合建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基本要求。
云南省以一个行政区划——州为文化区域进行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报,是在对文化特性的具体分析研究并依据民族文化多样性的特点而界定的地域范围,从文化圈的划分上则完全突破行政区划的概念。“山川城郭,民风土物,甲云南诸郡者,大理也(明代程本立《云南西行记》语)”。大理在云南历史文化发展进程中贡献杰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南诏大理国文化是大理文化的精髓和基础,大理文化兼容并蓄,具有多元、包容的文化特征,佛教文化地方特色浓郁,民族文化多样性和传统性保护传承情况良好,在各民族中具有强烈认同感和充满生机的传播态势,这些都是大理文化“甲云南诸郡”的独到之处。云南省此次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无疑是最合适的首个申报候选者。
《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材料翔实,论述有据,在综合分析了大理文化的历史和现状基础上,明确了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保护范围、保护内容、实施项目和保障机制。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以大理苍山洱海区域为中心,辐射全州12个县市行政区域,其中以大理文化不同的文化表现形式又划分为8个重点文化保护区域,将分类、分区进行保护,最终形成对大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文化进行动态的、整体性的保护。
经过云南省专家委员会专家组认真讨论,综合意见,一致推荐大理州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二0一0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