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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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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保护方式和措施

    1、采取就地保护方式,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保护,原地保存和保护其所属的衍生区域和传承环境,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相互关系。

    2、根据不同的民族群体的文化特点,充分发挥他们在保护、传承各自民族文化中的作用。

    3、根据文化生态区内的不同文化类型,充分尊重各自文化类型的个性特点,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保护工作原则,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协调发展。

    4、正确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将全州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规划之中。

    5、运用民族节日对传统文化进行传承。以各种民族节日为载体,充分展现和宣传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如以“三月街民族节”、“剑川石宝山歌会”、“绕三灵”、“本主会”、“南涧跳菜节”、“弥渡花灯狂欢节”等重大民族节日为传承载体,将白族大本曲演唱、洞经古乐演奏、民间美术、民间工艺、民间赛歌、民族服饰展演以及民间耍龙、舞狮、耍白鹤等民族民间活动列为活动项目,使节日成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集中展示的盛会,同时也是一种活态的保护传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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