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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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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拟在市区和景区实行机动车禁鸣

    本报讯(通讯员 王淑云 戴向晖 杨文媛) 8月22日,大理市举行听证会,就在市区和旅游景区实行机动车禁止鸣喇叭管理措施,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和安全、法制意识,有效遏制乱鸣号行为,创造宁静、祥和的交通环境,根据创建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大理市拟在市区及旅游景区实行机动车“禁止鸣喇叭”的管理措施。为切实做好禁鸣工作,大理市成立了由市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在下关城区、大理古城和旅游景区实行机动车禁止鸣喇叭,重点整治公务车辆、公交车、出租车、警务车辆、军用车辆、私家车、货运车等在禁鸣区域及道路鸣喇叭,或违规使用警报器及超标安装机动车用喇叭行为。

    本次听证会共有23名代表参加。听证会上,代表们均对“禁鸣”措施表示赞同,认为“禁鸣”措施是社会文明、进步、和谐的需要。代表邹继权说:“大理市城区小,街道窄,车辆增长快,部分车辆乱停、乱放、乱鸣号,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出行和生活”。他提出,实施“禁鸣”要执行到位、宣传到位、处罚到位。

    代表唐登兴说:“我最讨厌乱按喇叭的人!作为交通参与者,机动车驾驶员处于优势地位,应礼让行人。我们要借鉴杭州等地的经验,坚持不懈地做好禁鸣工作。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进行综合治理,在特殊紧急危险情形下鸣喇叭的应酌情处理。”

    大理市公交公司代表熊祥说:“我比较赞同禁鸣管理措施,我公司近日也开展了禁鸣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职工教育、检查所有车辆、拆除超标电气喇叭等措施,减少公交车在市区内鸣喇叭。”

    听证代表还对做好禁鸣工作的宣传、标识、范围、人性化处理、行人安全守法教育、外地车辆宣传及农用车、摩托车噪音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将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整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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