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灿梅) 记者近日从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州、县(市)质监部门近期对全州范围内瓶装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抽查的25个批次产品中,有22个批次产品实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产品实物质量抽查批次合格率为88%。
据了解,目前我州共有22家饮用水取证企业。此次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我州20家企业25个批次产品,其中共抽查纯净水产品10个批次,合格10个批次;抽查矿泉水产品5个批次,合格5个批次;抽查山泉水产品10个批次,合格7个批次。
抽查发现的3个不合格山泉水产品,不合格原因均为微生物指标超标。其中,一个样品菌落总数超标,一个样品菌落总数和酵母超标,一个样品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
据介绍,造成微生物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内部管理不严,未严格按照生产要求进行生产、管理,原材料把关不严;防蝇、防虫设施不完善,生产人员没有洗手更衣、随便进出车间导致车间环境不整洁,工人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及运输过程造成污染等。
对抽查出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州质监局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该种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我州全面开展瓶装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
本报讯(记者 李灿梅) 为确保瓶装桶装饮用水安全,我州质监部门已在全州范围内展开专项整治工作,以进一步提高瓶装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产品质量。
此次专项整治的检查重点一是期满未换证企业是否有违法开工生产情况;二是在前期监督抽查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因停产扩建等原因未抽到样品的企业;三是在前期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饮用水生产企业。
专项整治还将对水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有效期内逃避抽样、期满未申请换证违法生产、无证生产和超许可范围超许可期限生产瓶装桶装饮用水及循环使用PET材料制成的水桶灌装饮用水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期间,质监部门还将对瓶装桶装饮用水进行再次抽查。抽查的产品均统一送省质检院进行检验。抽查发现不合格企业,质监部门将对其进行重处,并通过媒体公布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