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
本文中所述地表水监测点为大理州已经有水环境功能区划类别的地表水系及断面(金沙江漾弓江中江断面尚未确定水功能类别)。
2012年大理州各级环境监测站分别对金沙江、礼社江、澜沧江、沘江、黑潓江、弥苴河、罗时江、永安江、万花溪、白石溪、波罗江、西洱河、白鹤溪及洱海、茈碧湖、西湖、海西海、剑湖的水质进行了环境质量监测,共设测点51个,监测结果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照,并根据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领导组办公室,2008年6月11日《关于规范洱海流域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主要入湖河流弥苴河、罗时江、永安江、万花溪、白石溪、波罗江、白鹤溪采用湖库标准评价,结果如下:
符合Ⅰ类水质标准(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测点占1.96%。
符合Ⅱ类水质标准(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的测点占19.61%。
符合Ⅲ类水质标准(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的测点占41.18%。
符合Ⅳ类水质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的测点占11.76% 。
符合Ⅴ类水质标准(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的测点占11.76%。
超过Ⅴ类水质标准限值的测点占13.73%。
各湖泊、河流的水质类别分别评价如下:
洱海符合Ⅲ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总氮。
茈碧湖符合Ⅲ类水质,符合其水功能类别。
海西海符合Ⅳ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总磷。
西湖符合Ⅳ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
剑湖符合Ⅲ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总磷。
金沙江漾弓江北溪大桥断面符合劣于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漾弓江辛屯大桥断面符合Ⅱ类,符合其水功能类别;漾弓江中江断面符合Ⅳ类水质;清水河符合Ⅰ类水质,符合其水功能类别。
礼社江龙树桥断面符合Ⅲ类水质,符合其水功能类别。
澜沧江功果桥断面符合Ⅲ类水质,符合其水功能类别。
沘江金鸡桥断面符合劣于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镉、铅;石门断面符合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镉、粪大肠菌群、锰。
黑潓江徐村桥断面符合Ⅲ类水质,符合其水功能类别。
弥苴河符合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总磷、总氮。
永安江符合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总氮、粪大肠菌群、总磷、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
罗时江符合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
白石溪符合Ⅳ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总磷。
白鹤溪符合劣于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总磷、粪大肠菌群、总氮。
万花溪符合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总磷、粪大肠菌群、总氮、氨氮。
波罗江符合Ⅳ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西洱河闸门断面符合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化学需氧量、氨氮、粪大肠菌群;一级坝断面符合劣于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氨氮、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石油类;四级坝断面符合劣于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博物馆断面符合Ⅱ类水质,符合其水功能类别。
(二)大气环境
2012年,大理州内有大理市、宾川县、巍山县、鹤庆县、弥渡县5个县市进行了大气监测,共设测点6个,其中大理市有2个测点。监测结果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环发)[2001]1号】对照,大理市、宾川县、鹤庆县、巍山县、弥渡县5个县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均符合二级标准(适用于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大理市设有2个降水监测点,降水的pH值在5.10-8.76之间,酸雨检出率为2.5%。鹤庆县环保局设1个降水监测点,降水pH值在6.90-7.36之间,无酸雨出现。
(三)声环境
2012年,大理州内有大理市、巍山县、洱源县、漾濞县、鹤庆县5个县市进行了交通噪声监测,设测点110个,等效声级值范围分别为:大理市58.8-76.4分贝;巍山县59.0-74.1分贝;洱源县69.8-72.4分贝;漾濞县54.3-64.9分贝;鹤庆县59.7-74.0分贝。与2011年相比,大理市、巍山县、洱源县、漾濞县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值有所下降;鹤庆县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值最低限有所上升,而最高限有所下降。
2012年大理州内有大理市、洱源县、巍山县、鹤庆县、漾濞县5个县市进行了功能区噪声监测,设测点18个,按照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所测1至4类区域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超标率范围分别为:大理市昼间1.56%~34.38%,夜间0.00%~68.75%;巍山昼间9.38%~75.0%,夜间25.00%~68.75%;鹤庆昼间0.00%~12.50%,夜间0.00%~25.00%;漾濞昼间未出现超标现象,夜间0.00%~12.50%;洱源昼间6.25%~46.88%,夜间0.00%~6.25%。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
(一)工业源(354家重点工业企业)
【工业废水】全州工业用水量4469.52万吨,其中取水量1994.53万吨,重复用水量2474.98万吨。废水治理设施119套,废水处理量1680.21万吨,废水排放量1329.41万吨,其中直接排入环境880.45万吨,排入污水处理厂448.69万吨。废水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化学需氧量产生量12641.62吨,排放量3189.08吨;氨氮产生量316.20吨,排放量62.728吨。
【工业废气】废气排放量1104.51亿立方米,废气治理设施555套,其中脱硫设施15套,脱硝设施1套,除尘设施518套,其他设施21套。二氧化硫产生量114814.81吨,排放量11407.50吨;氮氧化物产生量19375.76吨,排放量18756.10吨,烟(粉)尘产生量2353775.32吨,排放量10748.55吨。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15.27万吨,综合利用量289.41万吨,处置量59.11万吨,贮存量166.71万吨,排放量400吨;危险废物:产生量18.92万吨,综合利用量18.91万吨,处置量3.2吨,贮存量200.1吨,排放量0吨。
(二)农业源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9671.23吨,总氮排放量6013.74吨,总磷排放量635.89吨,氨氮排放量1023.82吨。
(三)生活源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6396.85万吨,其中居民家庭用水量5755.55万吨,公共服务用水量641.30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0968.04吨;氨氮排放量3917.34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703.6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433.26吨,烟尘排放量2650.6吨。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县城污水处理厂8座,实际处理污水2563.75万吨,其中处理工业污水279.16万吨,生活污水2284.59万吨。去除化学需氧量3739.211吨,去除氨氮90.922吨。
【垃圾处理厂(场)】建成投运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场)6座,实际填埋量25.35万吨。渗滤液化学需氧量产生量620.16吨,排放量620.16吨;渗滤液氨氮产生量61.45吨,排放量61.45吨。
(五)机动车
机动车70.82万辆,总颗粒物排放量0.148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484万吨,一氧化碳排放量7.84万吨,碳氢化合物排放量1.1759万吨。
本版文字、图片由大理州环境保护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