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辛向东)我州老龄部门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老龄事业发展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目标,统筹兼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州老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加强政策研制,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出台了《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州养老服务业的总体目标和整体规划,在财政支持、用地保障、税费优惠、融资信贷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政策突破,为进一步推进我州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同时,还将养老服务业发展重点任务按责任部门进行分解,并建立联席会商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加大经费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州政府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列为10项惠民实事,全力打造符合州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2015年,共申报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建设项目83个,省下达我州29个,补助资金925万元;申报农村幸福院项目91个,省下达91个,补助资金273万元。2015年共安排2960.2万元州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活动室建设,到2015年底,全州共建成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0个、民办养老机构6个、农村敬老院4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4个,全州共有养老床位6336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12张,比“十一五”末增加了76.5%。
强化督促检查,惠老优待政策进一步落实。根据州政府《关于提高高龄(长寿)老人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认真落实80周岁以上高龄(长寿)老人补助发放工作,2015年全州共发放高龄补助资金4553万元。全州对持证老年人免收旅游景点、公园、风景名胜区门票费,对老年人进入博物馆、美术馆、名人故居、图书馆、文化馆实行免费,对老年人乘坐市内公交车实行免费,并设有老年人专座。2015年州级财政预算安排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助225万元,老年人共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1754.5万人次。
健全工作机制,敬老文明号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了“敬老文明号”知晓度、参与度。组织实施基层老年协会“乐龄工程”和备案登记工作,加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至2015年末,全州共有2400个基层老年协会、会员27万人,老体协674个、会员10万人。省老龄基金会安排18万元资金扶持我州9名“五老”住房难问题,补助关爱失能老人15万元。基层老年群众组织活动条件得到了切实改善,广大基层老年人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基层老年协会全部覆盖72个城镇社区,在1073个行政村的覆盖率超过了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