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帮义) 为不断完善永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各项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内部管理水平,牢固树立“文明执法窗口”良好形象,永平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五个一”工作制度,受到群众的好评。
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推行“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句你好、一个请坐、一个请讲”的五个一服务,注重加强自身职业形象、个人形象建设,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时,着正装,要求服装整洁,语音得体,行为规范。
据了解,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每年开展好《法律援助条例》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宪法宣传日、禁毒日,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或在街头设立宣传点的方式,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在各乡司法所公示栏,在醒目位置公布县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照片、联系电话,无论何时何地,法律援助当事人都可选择联系法律援助人员咨询办理法律援助相关事宜。对工作推诿扯皮的工作人员,一经举报,将严肃处理。好的制度和工作作风,树立起了良好的法律援助形象。